办公场地及大院维修改造项目
办公场地及大院维修改造项目
序号 | 公告事项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旺苍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办公场地及大院维修改造项目 |
2 | 项目受理编号 | G510*****250077J |
3 | 项目概况 | 按县上安排,旺苍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拟搬迁至东河镇红星南路177号(老党校)办公,本项目设计对办公场地及机关大院进行维修改造,包括拆除花圃,平整场地、增加停车位;维修大院大门和门禁等设施;改造化粪池、新增雨水管网;规范上墙管线及邮政邮箱、供电箱等。 |
4 | 项目业主 | 旺苍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 |
5、项目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
其他说明 | ||
是否仅限中小微企业 | 是 | |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 是 | |
证明材料明细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项目负责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报价函。 | |
6 | 公开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1-26 10:00 |
7 | 参与项目截至时间 | 2025-01-26 10:00 |
8 | 工期要求 | 30天 |
9 | 项目预算总价(元) | ******.58 |
10 | 成本指导价(元) | ******.26 |
11 | 节资率 | 1.0% |
12 | 选取施工企业方式 | 竞价选取 |
13 | 县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0839-******* |
14 | 有无回避情形 | 否 |
15 |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 153*****327 |
标签: 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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