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 月26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采购需求:为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门卫、保洁、食堂服务,主要包括保洁、门卫服务等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双方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 22 日至 2025年 1 月 24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方式:电话联系,发电子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5 年 1 月 26日 13 点 30 分 现场提交(北京时间)

地点: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1 月2 6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场监管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铁东区常青街1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朋

电 话:159*****9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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