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地方标准《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丽水市地方标准《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的深入发展,为学校提供明确的生态文明教育方向,为地方培育具有生态素养的人才,助力丽水生态文明、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建设和绿色学校创建。由丽水学院为主起草的丽水市地方标准《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有关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叶小青 ;电话:137*****051;邮箱:*********@qq.Com
地址:1.信函请邮寄: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图书馆906办公室,邮政编码:******;
附件:
附件2.《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3.《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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