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地方标准《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丽水市地方标准《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的深入发展,为学校提供明确的生态文明教育方向,为地方培育具有生态素养的人才,助力丽水生态文明、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建设和绿色学校创建。由丽水学院为主起草的丽水市地方标准《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有关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叶小青 ;电话:137*****051;邮箱:*********@qq.Com

地址:1.信函请邮寄: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图书馆906办公室,邮政编码:******

附件:

附件1.《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3.《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方标准 生态文明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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