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福田区面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受理通告

关于2025年福田区面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受理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福田区重点面向新一代产业园、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内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开展“1361”住房支持试点工作,现公开受理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1月21日-1月27日,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

  二、申报条件

  (一)个人条件

  申请本批次住房的入住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社保缴纳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在福田区;

  4.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5.申请人须就职于本通告规定的,经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认定的重点企业或机构;

  6.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第1项、第2项规定的条件。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二)用人单位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福田。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类认定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2024年1-5月或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收排名前20(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排名前50(含)且营收增速10%(含)以上的企业。

  2.2021年以来,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专项人才计划,被认定为I类福田英才或同等层次的H类福田英才设立的企业。

  3.2024年1月以来,福田区重点引进并支持的软服企业或机构(以与福田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监管协议为准),及拟落地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龙头企业设立一级子公司、国家或省级重点平台的分支机构。

  4.人工智能产业重点企业,包含:(1)已通过福田区人工智能企业认定备案的企业;(2)获得人工智能领域行业奖项、荣誉或被权威机构评选为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的;(3)申请主体为人工智能领域龙头企业在福田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可以母公司资质申请。

  B类认定标准

  2024年1-5月或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收前40(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排名前150内(含)且营收增速10%(含)以上的企业。

  C类认定标准

  2024年1-5月或1-11月其他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且营收正增长的企业。

  (三)不予受理情形

  单位及个人存在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等违规违约行为的,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个人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身份证

  此部分材料待签订租赁合同时提交

  婚姻证明(未婚无须提供)

  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其他申请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如有)

  企业资 料

  福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表

  系统生成(盖章)

  扫描上传

  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

  原件(盖章)

  扫描上传

  相关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2024年度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

  扫描上传

  其他

  复印件(盖章)

  扫描上传

  四、配租房源

  (一)基本情况

  本批次房源主要分布在富通九曜公馆、自由港湾、天骄福苑等项目,共约250套,实际套、间、床数根据企业人才实际需求统筹调剂。

  (二)房源地址

  1.自由港湾:福田区保税区桂花路23号;

  2.富通九曜公馆:福田区新沙路18号;

  3.天骄福苑: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和景田路交汇处。

  (三)房源户型

  1.自由港湾:单房;

  2.富通九曜公馆:一房一厅、两房两厅、三房两厅;

  3.天骄福苑:三房两厅、四房两厅;

  承租单位用作宿舍使用的,原则上配租人数不得少于房间数。

  (四)租金标准

  1.自由港湾:55.3元/月/平方米;

  2.富通九曜公馆:55.8元/月/平方米;

  3.天骄福苑:59.05元/月/平方米。

  (五)物业管理费

  1.自由港湾:3.98元/月/平方米;

  2.天骄福苑:3.87元/月/平方米;

  3.富通九曜公馆:以收费单位发布为准。

  项目专项维修基金0.25元/月/平方米。

  五、房源分配

  受理申请截止后,由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受理情况结合房源实际制定分配标准,组织配租。

  六、租赁期限

  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且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承租企业被取消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七、申报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网址:https://ftzhzf.szft.gov.cn/nationz-futian-web/views/login.html)进行申报,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用人单位填报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展,如“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补正申报材料。

  八、审核流程

  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的申请后,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审核,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同步审核企业和机构的申请资格,对本部门服务企业和机构进行排序,形成本行业配租名录。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汇总报专责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九、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委监委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55-********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十、重要提示

  (一)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四)承租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五)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或弃退住房,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另行分配。

  (六)本批次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周边教育学位较为紧张,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入住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如租住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视为已了解上述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得就学位、落户等需求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相关诉求。

  十一、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0755-********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转2611、0755-********

  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

  受理系统咨询QQ号码:**********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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