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大楼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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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长沙市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位于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中心医院内,改造面积约*****.17㎡,新增面积约1278.32㎡。
项目概算总投资:*****.8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7元;资金来源及比例: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00%。
2、施工范围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提质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门急诊大楼建筑室内诊室、业务科室、手术部洁净、EICU(洁净区域)、门诊诊室(新增专家门诊、普通门诊等);中心供应室改造;检验科PCR实验室;核医学科;门诊前门、门急诊管理办公室、医保科、门诊抽血室、产科门诊及产后康复室、输血科、口腔科、眼科、超声诊断科、志愿者服务站等全门诊大楼区域及相关联区域的施工等。室内整体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强电、弱电、暖通、结构加固及手术、排队、医疗系统智能化系统改造、地下室环氧地坪及结构改造等,大楼中庭新增钢结构用房约380㎡,屋顶增设设备机房约580㎡,大楼中庭采光顶改造,洁净工程、停车系统等。改造面积约*****.17㎡,新增面积约1278.32㎡。与医疗综合楼建筑连接和消防连接改造,以上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改造后的长沙市中心医院门急诊楼需满足现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规范,手术部、EICU、核医学科等区域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医院使用科室的需求。
4、施工服务期限24个月。
二、相关标准: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及施工,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质量保修:施工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在设备材料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若承包人为外地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经与招标人协商后,承包人必须派维修人员长驻现场,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
三、技术规格: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长沙市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位于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中心医院内;
施工服务期限24个月。
(一)技术要求: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及验收。
(二)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施工符合《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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