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德桥镇政府和镇中学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镇德桥镇政府和镇中学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镇德桥镇政府和镇中学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德桥镇政府和镇中学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6】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镇德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DJZW(2016)031
2.2建设地点:鼎城区镇德桥镇墟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943万元,拟新建刘镇公路3100米,排水管网10900米。
2.4计划工期:6个月(以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 年,保修期5 年。
2.5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详细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五年内具有一个类似工程完工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在同一合同段内独立承担的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报送本企业的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且无在建工程。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持下述资料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核对入湘承揽业务的省外建筑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打印材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⑤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二套,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每套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 月10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德市鼎城区镇德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德市鼎城区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8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458号
联 系 人:胡可丰
电 话:****-*******
标签: 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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