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媒体开展2025年度宣传合作共建服务采购公开询价的公告

与媒体开展2025年度宣传合作共建服务采购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泉州市司法局决定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与媒体进行2025年度宣传合作共建,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2025年度宣传合作共建服务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司法局2025年度媒体合作宣传共建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23万元(报价超出预算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限:1年,即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在泉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询价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询价过程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具备媒体运营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的成功经验和资质,需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如运营合同、成果展示等)。
  能够按照要求指派一名采编人员常驻泉州市司法局,负责微信公众号和官网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和质量。
四、服务内容
  (一)微信公众号运营
  负责编辑运营“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动态、时政热点、新规政策、普法案例等推送内容,原则上每日进行推送,周末及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推送。保证推送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对内容进行精心策划、撰写和排版,提升公众号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二)官网信息更新
  由媒体指定专人负责泉州市司法局官网信息更新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网站不同板块的更新频次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对官网内容进行定期梳理和优化,确保网站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现场报道与采编
  在重要宣传节点,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另派一名记者挂口参与“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信息的现场报道、采编工作。负责泉州市司法局重大活动、重要稿件的采写工作,确保报道的深度和广度,及时传递泉州市司法局的工作亮点和成效。
  (四)日常协助工作
  指派一名采编人员常驻泉州市司法局,协助做好“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审核、发布等。协助做好泉州市司法局日常活动的拍摄、采写工作,协助提供图文排版、简单视频剪辑、简易图片制作、美图编辑等服务。提升宣传资料的视觉效果。
五、报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编制密封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报价金额、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媒体运营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的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案例。
  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人员简历、专业技能等介绍。
  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急响应机制等。
  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下午17:3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送达地点: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南面六层C605室
七、评标标准及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的情况,则由询价小组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公示时间
  本询价公告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司法局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南面六层
  联系人:萧翔
  联系电话:0595-********
泉州市司法局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合作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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