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都镇治超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
高都镇治超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市安委会《晋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县安委办《泽州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泽州县治超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高都镇治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 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高都镇治超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组。
组 长:贺溪成(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 刚(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 静(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健(党委组织委员)
李和平(副镇长)
王光会(七级职员)
成 员:李少宇(行政秘书)
张志方(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郜 红 (市场监管所所长)
孙祁泉(自然资源中心站负责人)
车玉雷(派出所所长)
孟祥云(交警中队队长)
张晓飞(财政所所长)
朱 琦(司法所所长)
成瑞康(环保站站长)
李瑞峰(武装部副部长、公路管理站站长)
陈 冰(建设助理员)
刘慧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办公室主任)
各村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汇总文件资料,协调相关工作。
主 任:张伟峰
2、各村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小组,由村委会书记任组长、各村常任干部任副组长,村民小组长、治安巡逻队员等为成员。
3、各有关单位成立治超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日常工作。
4、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要求,继续将治超工作列入全年对各部门及各村绩效考核内容,更加严格地抓好治超考核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部门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分两个专题和道路运输治超领域三个方面深入推动实施。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各村、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综合监管能力,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监督货运源头企业落实治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镇治超办要加大辖区内未公示的源头企业的监管力度,把源头企业治超工作与企业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货运源头企业不超限不超载。要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强化跟踪问效,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要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二)道路运输治超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坚持联合机制,强化路面治理。继续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工作格局,梳理摸排本辖区内重点工程、建筑工地、非煤矿山、搅拌站等运输源头,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非煤矿山、搅拌站的治超责任人,釆取签订承诺书、巡査等方式对其装载运输行为进行源头监管,要求其合法装载运输,严格履行治超义务,进一步规范《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的使用,提高源头核查的效率。坚持散装物料运输与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相结合,加强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监督货运源头工地严格执行国家扬尘污染防治政策规定,严禁超限超载、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厂(场)上路行驶,加大对运输车辆掉落、遗撒、抛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建设安全畅通、环境整洁的道路环境。
责任单位:高都镇治超办、高都镇建设办、高都镇公路管理站、高都交警中队、高都派出所、高都市场监督管理所
2、坚持科技治超,强化技术创新。依靠科技治超,加强技 术支撑,是补足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要持续贯彻市、 县治超办的科技治超创新战略,把科学技术正确运用到治超安全生产当中去,进一步保障检测站点、源头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重点源头企业的联网入网工作,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推行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精准查处,解决治超监管盲区问题,保障路面运输安全。
3、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隐患治理。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举一反三,以案示警。
四、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企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整治领导组,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村、各企业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治超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治超办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强化跟踪问效,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督导措施。各村、各企业单位对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不按时报送行动进展和年终报告,将坚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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