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区葫芦垡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运营方公开遴选公告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区葫芦垡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运营方公开遴选公告
1.1遴选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区葫芦垡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运营方公开遴选已具备遴选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遴选活动,并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竞争。
1.2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
2.遴选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区葫芦垡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运营方公开遴选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区葫芦垡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运营方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服务地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村北。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遴选人要求。
其他:(1)房山区葫芦垡基地,位于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村北,占地约388亩,建筑面积约31,604.7平方米。根据遴选人发展战略规划,为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和发展,拟遴选意向合作方规划运营国防教育基地项目。
(2)根据北京市房山区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结合北京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规划依托北京房山区葫芦垡基地,打造军垦文化国防教育基地及文旅项目(经规划审批后可开展采摘、垂钓、住宿、社会实践、农耕研学、军事拓展等项目),建设以国防教育为基调,与观光旅游相衔接,融合教育、训练、体验、娱乐、旅游、休闲于一体的综合型国防教育军事体验基地。
(3)遴选人与选定合作方联合开发打造国防教育基地,双方共同合作进行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遴选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负责本项目的改造建设等工作,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遴选等环节,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合作方利用其技术和管理优势,在遴选人及当地政府审批同意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负责项目规划及后续运营管理,包括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项目施工改造完成后的运营工作。收益分配方面,合作方每年需支付保底收益,以确保覆盖遴选人的基础投资回报、场地租金和投资产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当项目实际回报高于保底收益,合作方将获得约定收益,并在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分别提供保证金作为项目履约保障。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非外资实体(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5)供应商不存在拖欠资金诉讼情况;在近两年内无合同执行中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或严重违约行为(提供承诺)。
(6)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
(7)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论是否提供网页截图,以评审现场“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具有1项投资额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面积大于200亩的类规划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双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
(9)供应商承诺年度支付保底收益不小于基础投资回报(8%)+场地租金(160万元/年)+投资折旧(10年计算),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承诺一次性支付不少于投资额20%的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须至合同签署的运营期结束为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1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如允许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遴选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
从2025-01-20 17:00:00起至2025-02-07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按遴选代理机构地址中的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遴选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和下述响应报名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发送到我公司邮箱中(),并在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中“外部单位注册”成功并通过审核。遴选代理机构收到所有邮件后将电子版遴选文件发到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响应报名表
项目名称 | ||
遴选编号 |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
邮箱 | ||
专票开票信息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名称 | ||
账号 | ||
发票邮寄地址 | ||
发票接收人 | ||
发票接收人电话 |
4.3 交纳标书费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区葫芦垡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运营方公开遴选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遴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1日9时00分,开启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会议室。纸质响应文件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启地点。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180*****408。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遴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国信招标集团官网(http://www.gxz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遴选人: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21号
联系人: 刁田田
电 话: 130*****527
遴选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
联系人:宋银萍、生娟娟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 010-********、监督邮箱:187*****737@163.com">187*****737@163.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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