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2024年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樟树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和本行《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樟树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一)本行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24年末,本行的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企业类别 | |
一、企业法人股(15户) | 42.05 | ||
其中:1、非金融机构企业 | 42.05 | ||
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10.00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 | 7.91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 | 5.00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省创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3.89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 | 2.62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24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省其门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龙大地产有限公司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远洋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和庆实业有限公司 | 1.38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佳宇陶瓷有限公司 | 1.28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山峰日化有限公司 | 1.13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宣和实业有限公司 | 0.31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 | 0.06 | 非金融机构企业 | |
2、金融机构企业 | 0 | 0 | |
二、自然人股(672户) | 57.95 | ||
其中:1、职工自然人股(195户) | 10.25 | ||
2、非职工自然人股(477户) | 47.70 | ||
股东(687户)合计 | 100 |
序号 | 关联法人名称 | 关系 |
1 | 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 |
2 | 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78.04% |
3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股东,持股10.5286% |
4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股东,持股11.4314% |
5 | 樟树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股东 |
6 | 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100%控股企业 |
7 | 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8 | 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9 | 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10 | 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11 | 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12 | 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
13 | 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 |
14 | 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 |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并派驻董事(熊菊如) |
15 | 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菊如关联企业 |
16 |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17 |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18 | 樟树市盛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19 | 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20 | 江西捷邦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21 | 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
22 | 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23 | 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24 | 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25 | 樟树市广来寄宿学校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26 | 樟树市兴翔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27 | 樟树市鑫鑫典当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
28 | 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29 | 江西永鑫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30 | 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31 | 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32 | 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33 | 江西喜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
34 | 樟树市青创新能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35 | 樟树市青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36 | 樟树市青创智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37 | 樟树市青投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38 | 樟树市青创互娱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39 | 江西中青造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
40 | 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为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
(三)关联自然人信息情况
关联自然人共570人。其中,董事7人,监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554人。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4年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为132.29亿元,资本净额为16.72亿元。目前本行关联交易贷款余额6.31亿元,其中主要包括: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万元、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万元、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4500万元、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4500万元、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800万元、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2900万、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2985万元、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40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1900万元。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客户: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2月8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同意评定该客户信用等级为AA级,并同意该公司综合授信贷款1900万元,期限叁年,其中抵押贷款1400万无,财园信贷通贷款500万元,抵押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4.2%执行(企业授信超1000万元以上以4.8%为基础利率,AA级-10BP,在我行近一年核心存款日均占总授信额度比例约10%可-20BP,基本户-10BP,代发工资占比不低于60%可-10BP,企业税收较三年前增加10%可-10BP);财园信贷通贷款利率按照当期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上浮25%执行。由于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均在我行有授信贷款,上述借款主体的经营行为均为独立经营,现全部纳入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总授信金额****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金额*****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900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70万元。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2、客户: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该公司法人为我行监事杨国亮。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1月30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评定该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并同意给予该公司贷款990万元,期限叁年,鉴于该客户系我行营销他行存款大客户,且客户关联公司在我行均为较优质客户,本次在我行已开通校园通业务,预计来年学费缴存至我行账户内,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其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65%执行。本次授信到位后,对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为6790万元整,对应授信金额: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90万元整、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授信金额3900万元整、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900万元整。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3、客户: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3月14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公司评定为A级,并同意该公司990万元保证贷款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其中300万元为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利率按当期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剩余690万元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5.11%执行(企业保证基础利率5.5%,我行近一年活期日均占总授信额度比例约3%可-9BP,按照贷款利息贡献度可-25BP,普惠小微客户可-5BP)。因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已在我行授信贷款,上述四家公司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因上述四家公司为关联公司,特将上述法人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总控股信额12900万,对应授信金额: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0500万元、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90万元、 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50万元、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授信金额46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4、客户: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3月21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公司评定为A级,并同意该公司保证担保贷款95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其中300万元为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利率按当期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剩余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5.08%执行(企业保证基础利率5.5%,在我行近一年活期日均占总授信额度比例约4%可-12BP;按照贷款利息贡献调整利率可-25BP;普惠小微客户优惠可-5BP)。因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已在我行授信,上述四家公司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特将上述关联公司一并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总授信金额为12900万,对应授信金额: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10500万元、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990万元、 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950万元、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46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5、客户:杨欠牙,关联关系为本行董监高杨葵父母,2024年01月1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抵押贷款45万,利率按3.4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6、客户:欧阳莉,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1月2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30万元利率按3.6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7、客户:孙玲,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2月21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30万元利率按3.6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8、客户:付秋平,关联关系为本行高管付春兰兄弟姐妹,2024年02月22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74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9、客户:傅小甜,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3月11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30万元利率按3.6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0、客户:杨斌宏,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3月21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28.89万元利率按3.6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1、客户:曾志莹,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3月27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20万元利率按3.6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2、客户: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董事熊菊如的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4月11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同意该公司评定为AA级,并同意该公司最高额抵押贷款34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利率按固定利率4.2%执行(厂房土地抵押超过1000万元基础利率为4.8%,存款日均占授信比例11.61%可-34bp,代发工资30人以上可-5bp,上年在我行缴纳利息约158万元约可-21bp)。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3、客户:熊燕林,关联关系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4月19日,用途为建筑工程承包,同意评定该户信用等级为一级,并同意该客户保证担保贷款98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7.2%执行(享受支小优惠利率5.5%,优惠期限一年)。现由于熊燕林为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因此本次授信到位后,熊燕林保证贷款980万元纳入金虎集团的集团统一授信内,总授信金额1715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金额*****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900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70万元,熊燕林98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4、客户: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董事熊春林的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6月25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得分76.1分,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同意综合授信贷款1500万元,其中厂房抵押贷款1001万元,土地抵押贷款339万元,信用贷款160万元,期限3年,抵押贷款按固定年利率4.2%执行,信用贷款按固定年利率5.5%执行。即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授信1844万元,其中厂房抵押贷款1001万元、土地抵押贷款339万元、信用贷款160万元;法人杨祖健抵押贷款80万元;股东丁春兵综合授信贷款64万元;股东聂旭平抵押贷款75万元;股东配偶聂军平综合授信贷款125万元。该公司与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一同纳入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17924万元,其中: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1900万元,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44万元,熊燕林保证贷款98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15、客户:章志坚,关联关系为章志坚为高管章志豪兄弟姐妹,2024年06月1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抵押贷款60万,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6、客户:章志坚,关联关系为章志坚为高管章志豪兄弟姐妹,2024年06月1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抵押贷款64万,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7、客户:章志坚,关联关系为章志坚为高管章志豪兄弟姐妹,2024年06月1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抵押贷款180万,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8、客户:杨建育,关联关系为总行行长、董事杨建伟兄弟姐妹,2024年05月15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90万元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19、客户:刘淑兰,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4月1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30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0、客户:崔凯,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9月24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抵押贷款40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1、客户:周韬,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9月21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90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2、客户:张金莲,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9月1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抵押贷款30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3、客户:邹璧妮,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9月11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20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4、客户:吴沁,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8月30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30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5、客户:邹小兵,关联关系为高管邹小琴兄弟姐妹,2024年08月26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性保证贷款160万元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6、客户:胡晨,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8月23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85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7、客户:邹小兵,关联关系为高管邹小琴兄弟姐妹,2024年08月23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180万元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8、客户:邹小兵,关联关系为高管邹小琴兄弟姐妹,2024年08月1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315万元利率按4.3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29、客户:欧阳莉,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07月30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30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0、客户: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监事杨国亮的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9月14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公司评定为AA级,并同意该公司原抵押贷款25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因该企业系我行优质客户,存贷款及股东名下其他企业都在我行办理存贷业务,故我部拟定此次抵押贷款利率按固定利率4.0%执行,其中1000万元按固定利率3.6%执行。本次继续用信后,对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邹志春、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为6976万元整,对应授信金额: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授信金额3900万元整、邹志春授信金额186万元整、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900万元整、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授信金额990万元整。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31、客户: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监事陈桂辉的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11月22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公司股权质押贷款35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叁年,利率按固定利率4.35%执行。本次授信到位后,祥鑫医药在我行的总授信金额控制在10500万元,其中:股权质押贷款额度3500万元;抵押贷款贷款7000万元。现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已在我行授信贷款,上述四家公司经营行业均为不同且都独立经营,因上述四家公司为关联公司,特将上述法人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对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授信,总授信金额为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12900万),对应授信金额: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授信金额壹亿零伍佰万元整(10500万元)、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授信金额玖佰玖拾万元整(990万元)、 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玖佰伍拾万元整(950万元)、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授信金额肆佰陆拾万元整(46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32、客户:周敏坤,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4年10月29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75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3、客户:陈平,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罗洁配偶,2024年12月2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抵押贷款33万元利率按3.85%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34、客户:陈平,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罗洁配偶,2024年12月28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抵押贷款93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属一般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我行成立了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由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我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审批和备案。
修定了《樟树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樟树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厘清了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阐述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按季度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的关联交易季度报表、及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的规定,至2024年四季度末,我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7%;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17580占银行资本净额的10.53%;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71895占银行资本净额的43%,以上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樟树农商银行
2024年12月31日
标签: 农商银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