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八一乡环卫费用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临河区八一乡环卫费用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受临河区八一乡的委托,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临河区八一乡环卫费用物业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临河区八一乡环卫费用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 LHZC(2016-26公开招标)
3.项目批准文号:临政采办执[2016]259号
4.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项目为临河区八一乡环卫费用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一年,预算为(拦标价)每年130.39万元。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及以上;
3.具备从事物业管理能力及经营经验,提供3家巴彦淖尔市境内现在在管,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的环卫或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合同,合同需加盖在管单位公章。
4.在临河区以外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需提供临河区物业管理局备案证书;
5.投标人需提供由临河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资质文件原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物业服务资质证书;
(3)临河区物业管理局备案证书;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巴彦淖尔市境内在管环卫或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的合同3份;
(6)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近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9)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经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四楼一号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姚晓琳
联系电话:(0478)*******
地 址: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2楼五号园
采购人:临河区八一乡
联 系 人:吕文鹏
联系电话:130*****822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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