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复印机租赁服务项目的购买计划

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复印机租赁服务项目的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有关要求,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拟购买复印机租赁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复印机租赁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四、主要内容

签订租赁合同租用扫描复印打印一体机1台供我单位使用,并提供原装耗材更换及保养维护等服务。

五、项目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元以内每年。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拟开展购买时间:2025年1月。

(四)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设备必须获得品牌设备原厂供货证明文件,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品牌设备授权维修资质证明文件;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商需保证设备印件符合购买服务单位工作要求;

(二)服务商需配备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上门保养维修服务,并根据租赁设备的情况做好库存配件备用计划,保证100%备件率;

(三)服务商需保证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且2小时内需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复印机故障时得到及时修复;

(四)服务商需保证提供服务的零部件配件为全新,并提供原厂品牌原装耗材,产品质量符合或超过国家标准,符合该产品说明的质量要求;

(五)服务商需做好复印机台账及维护记录,负责维护过程中各种常见故障的解决、分析及整理,并提供技术咨询等;

(六)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包括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对购买服务单位的数据及资料保密。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同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惠琼,0871-********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印机租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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