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简易询价采购公告

2025年度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简易询价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对办公楼内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简易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5年度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询价

评审方法:最低价格法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3日

一、采购项目的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需求

1.维保服务场所包括4个办公区:北办公区(中山市兴中道45号);南办公区(中山市兴中道55号);莲兴路办公区(中山市莲兴路16号);华柏路办公区(中山市华柏路6号),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市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面积及数量统计表》(附件1)。

预算上限金额:8万元(报价应包括人工成本、设备搬运以及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维护等等一切费用)。

2.维保服务内容包括:

(1)消防设备联动及消防水泵房控制装置。每月对消防中心联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各指示灯、按键是否正常,每月手动启动各水泵、风机、控制阀,查看各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季度对火灾探测器采用抽测的方式进行测试;每季度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的方式对烟感探测器进行测试。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每季度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管网进行检查,通过末端试水装置测试水压是否符合要求;每年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进行一次试验,检测供水管道、系统组件的全部功能是否正常。

(4)消火栓系统。每月对室内、外消防栓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完正好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5)气体、水雾、泡沫、干粉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建立“消防器材检查表”,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并张贴在灭火器及灭火系统放置处。

(6)防烟、排烟系统。每月手动开启进行分区测试,检查其灵活性和密封性。每季度测试启动功能及空调防火阀功能,检测各组件的运行状态。

(7)防火卷帘系统、防火门设施。每月检查一次,按要求检查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功能和报警功能。

(8)消防广播及对讲通讯系统。每月按要求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

(9)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系统。每月检查应急照明设备,每季度切断电源对应急照明设备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每月检查疏散批示标志的外观亮度、位置及完好情况。

(10)消防电气系统。每月对电气控制系统进行一次检测。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测试,测试各系统的电气启动情况以及系统的灵敏度和准确度,确保电气信号传输无误。

以上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保、抢修需要更换或消耗的零部件,单价在50元(含)以下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更换的零配件单价高于50元的,由采购人提供或优先向成交供应商购买。成交供应商有偿提供的零配件及产生的维修工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并给予采购人一定的优惠,若高于市场价,采购人则有权向第三方采购并委托更换维修。

(二)维保要求

1.每次进行维保服务的人员不能少于2人并指定专人对接本项目。

2.维保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施工规范,了解各种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3.每次对消防设施维保时需提前3天向采购人申请,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4.协助采购人使用消防设施系统,顺利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各种消防检查,配合采购人的消防演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5.每次保养安排在每月的中下旬,保养前先同采购人联系,确定具体时间。

6.每次保养后,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检验报告以备案。

(三)响应要求

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应当即时响应,1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紧急情况半小时内到场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对故障设施设备不能即时修复的,须做好标识告知,明确维复时间。

(四)付款条款

维保费用分两期支付,原则上在当年的7月和12月,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报销材料后30个日历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报价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统一征信代码证书;?

(三)报价一览表;

(四)用户需求响应表。

参与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逐项响应,否则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编制格式》(附件2)。

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参与供应商请于1月24日12时前(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联系本项目联系人领取《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5年度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简易询价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资料,并按《通知书》要求的格式于1月27日前,将密封报价文件递交至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201室(机关服务中心),超时提交的文件资料无效。

附件:1.中山市税务局办公楼消防设施面积及数量统计表

2.响应文件编制格式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维保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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