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侯家塘街道麻园湾社区危房维修加固及拆除排危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侯家塘街道麻园湾社区危房维修加固及拆除排危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本项目拟对麻园湾巷D类危房进行维修加固改造、排危拆除。建筑面积约1163.37平方米,其中:维修加固面积为1067.44平方米,排危拆除面积为95.93平方米。
二、相关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三、技术规格: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技术规范: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3.请各供应商根据最新的相关文件通知及标准等编制报价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须在进场后45天内完工。
实施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且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投入使用;设备采购,需提供厂家相关资料,经采购人许可后才能采购。
1.4维修改造的效果图,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成交供应商才能按效果图施工。
1.5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要求施工人员遵守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管理或施工不当等造成的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
1.6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1.7保护原有可用设备设施,施工完毕恢复原设施。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质量保证
3.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3质量保修:防水部分伍年,其它工程部分及设备整体质保叁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六、验收标准: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采购方可拒收签收,整改后复检,如仍不合格,采购方可废除合同,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1.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8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质保金本金。
1.3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费用等),如供应商遗漏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工程变更
2.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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