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用班车询价公示第五次01第1包

某单位用班车询价公示第五次01第1包

某单位用班车采购项目(五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用班车(五次)

二、项目编号:2024-VBFSZX-F4001(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单位用班车

1.法定工作日早上及下午用车。

北京

1年

2.北京市内行驶,单程30公里内。

3.车型及用车需求:①一台车龄5年内,车座≥23座的考斯特、宇通或性能相当车型的车辆,上午07:40从北京市东城区某地出发至朝阳区某地,下午17:00从北京市朝阳区某地出发至东城区某地;②一台车龄5年内,车座≥14座,性能相当于九龙、大马、金杯等车型的车辆,上午07:20从北京市海淀区某地出发至朝阳区某地,下午16:45从北京市朝阳区某地出发至海淀区某地。偶有加班班车等临时需求,将提前与乙方沟通确认。

4.需签订合同且包含试运行阶段。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递:否;

2.项目预算:38.5万元;

3.最高限价:38.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五、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三)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参与此次询价前4个月内(不含此次询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参与此次询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申领方式

采用电话、邮箱联系,线下领取的方式。

(五)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12时00分。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4时30分。

(三)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四)递交方式:由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启(标)时间、地点

(一)开启时间:2025年2月10日14时30分

(二)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7*****275

邮箱:*********@qq.com

传真:/

地址:北京市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5年1月21日

,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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