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盘龙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盘龙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加快建设法治盘龙,拟公开选聘15名律师为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盘龙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由盘龙区司法局根据上一年度的服务质量及效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工作内容

(一)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区委、区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等,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区委、区政府文件稿的起草、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区委、区政府的重点重要课题或者相关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

(四)参与区委、区政府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治内容的授课;

(五)参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六)参与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七)参与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及其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咨询论证工作;

(八)代理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九)参加涉外和国内经济项目的谈判、涉外法律事务交流与合作;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相关文件及重要法律文书;

(十)为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接受区委、区政府及法律顾问室委托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

(十二)办理区委、区政府及法律顾问室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承接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三)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六)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

(七)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国有企业工作规则,对党委、政府等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八)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因过错而导致国家财产损失、未对政府形象造成损害;

(九)履职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支付方式和报酬

法律顾问每人每年支付固定报酬1万元。工作报酬根据工作的复杂、紧急程度,按照相应标准计件支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2日9:00至1月27日17:00(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律师将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资质业绩类文件(包括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等)、服务方案等纸质版材料报至盘龙区司法局(昆明市官渡区昆前路18号)309办公室。

3.联系电话:张老师 0871-********

六、其他事项

1.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律师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报名律师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在盘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盘龙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聘用。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

2025年1月21日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kmpl.gov.cn/c/2025-01-21/*******.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政 顾问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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