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海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项目;
1.2项目编号:SQYH【2025】002号;
1.3采购内容: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安装部署完成;
1.5采购控制价:******元;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1.9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磋商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商丘市归德路与世纪路交叉口东北角归德商务港23楼2323室。
3.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5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及磋商时间、地点: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商丘市归德路与世纪路交叉口东北角归德华府3号楼23楼会议室(磋商会议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70-*******
代理机构:河南海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商丘市归德路与世纪路交叉口东北角归德华府3号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1*****799
电子邮件:HiSEA0370@126.com
2025年1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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