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起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案例的通报

关于6起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管理,构建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现将6起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请各有关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为戒。

  案例一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三洲片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监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项目监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一是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能发现施工单位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水泥搅拌桩、路面结构层等方面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21处,仍通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涉及工程款较大;二是监理旁站记录涉嫌资料造假,桩基础施工不符合实际情况;三是派驻人员管理不到位,存在监理人员不到岗、监理人员资质不匹配等问题。

  处理情况:建设单位已和施工单位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工程结算时扣减相应工程款,并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监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扣罚9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已对监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给予50万元的行政处罚。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李某润进行约谈,并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监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30分,对监理责任人员葛某华扣除诚信分20分。

  案例二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中交纵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项目监理单位广东中交纵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能发现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桩基础、回填材料、褥垫层等方面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17处,涉及工程款较大。

  处理情况:建设单位已和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工程结算时扣减相应工程款,并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监理单位广东中交纵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扣罚80万元。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胡某青进行约谈,并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监理单位广东中交纵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5分。

  案例三

  项目名称:平山大道(三富路至文昌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监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项目监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能发现施工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水泥粘结层、褥垫层、钢板桩等方面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19处,仍通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涉及工程款较大。

  处理情况:建设单位已和施工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工程结算时扣减相应工程款,并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监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扣罚27.24万元。区交通运输局已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监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15分,对监理责任人员王某琳扣除诚信分20分,依法依规对监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四

  项目名称: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现名: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

  1.项目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一是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能发现施工单位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水泥搅拌桩、回填材料、沥青封层透层等方面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66处,仍通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1至6号路竣工验收,涉及工程款较大;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对部分虚假整改事项仍予以认可;三是在该项目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存在监理人员冒充总监代表签名验收行为。

  2.项目设计单位广东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不够优化:一是项目设计未考虑土石方平衡,在本项目开挖的土方满足填筑要求的情况下,仍设计选择弃置并外购土方,导致投资成本增加;二是设计文件存在错漏,工程数量表中工程量计算错误,与设计平面图数据不一致,导致预算虚增。

  处理情况:建设单位已和施工单位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工程结算时扣减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相应工程款,并扣减预算虚增相应工程款,同时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罚11.45万元,对设计单位广东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扣罚8.9万元。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仲某吉进行约谈,并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45分,对监理责任人员高某扣除诚信分35分,依法依规对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五

  项目名称:丽景东路(凤凰路—三富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现名: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

  1.项目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能发现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软基处理、回填材料等方面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18处,仍通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涉及工程款较大。

  2.项目设计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不够优化,设计文件存在错漏,工程数量表中工程量计算错误,与设计平面图数据不一致,导致预算虚增。

  处理情况:建设单位已和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工程结算时扣减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相应工程款,并扣减预算虚增相应工程款,同时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罚10.22万元,对设计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扣罚4.87万元。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蔡某彪进行约谈,并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45分,对监理责任人员吴某松扣除诚信分35分。

  案例六

  项目名称: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

  1.项目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一是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能发现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软基处理、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方面偷工减料或未按图施工25处,仍通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涉及工程款较大;二是未严格履行工程检测见证职责,检测见证工作流于形式。

  2.项目设计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不够优化,项目设计未考虑土石方平衡,在本项目开挖的土方满足填筑要求的情况下,仍设计选择弃置并外购土方,导致投资成本增加。

  处理情况:建设单位已和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工程结算时扣减相应工程款,并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对项目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为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设计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体,共同扣罚)扣罚100万元(含设计导致投资成本增加部分),对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罚12.5万元。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蔡某彪进行约谈,并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监理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45分,对责任人员吴某松扣除诚信分35分。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履职不到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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