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南临河街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FZ-2024-05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净月消防教援大队南临河街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86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
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南临河街消防教援站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南临河街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1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FZ-2024-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消防教援大队南临河街消防教援站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3]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南临河街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含建筑工程、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气抗震支架工程、消
防自动报警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暖抗震支架工程、消防工
程、通风空调工程:门卫的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大门、围墙、市政工程、海绵工程、园林
绿化工程、外网(室外雨、污水)工程、弱电外网工程、电力外网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消防
电外网工程、采暖消防给水外网工程等。建筑面积:4112.18m。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
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
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
监理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
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
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
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危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
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
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
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子认定。(关
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
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总监理工程狮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
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
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备案可查,并缴纳社会保险,须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组
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
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O.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e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文
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
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6日16时3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小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各市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2752720/0431-80767550,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招投标交
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小.ggzyyth..jl.cn/EpointSS0/men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m.gg2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
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jL.cn/EpointSS0/mea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己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载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1开标室。本
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
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
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
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
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
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联系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张晓林
联系电话:189431303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e123e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g163.com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电话:0431-845418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张晓林
电话:1894313031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易纸院径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