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崇川区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委托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崇川区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委托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崇川区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委托业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15时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F**********

2.项目名称:2025年崇川区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委托业务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预算金额:32.5万元

6.最高限价:3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025年6月底前完成崇川区2025年城镇区域水污染平衡核算项目。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供应商直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15时15分;

地点:崇川区城港路58号政府机关大楼3楼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8号

联系方式:关先生,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159*****48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污染 委托 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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