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
地块复建住宅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标单位:广州海丝淘地产双有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病有《司
日
期:2025年1月
1
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
块复建住宅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且备案证2103-440112-04-01-306408批准,并且图纸和
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
且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项且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
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项且精
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103-440112-04-01-306408
二、招标单位: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092291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18688840284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黄埔东路以南、电厂东路以东,隔墙路以西
地块。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92001,9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
61316,3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0508,41平方米,1#、2#、3#楼为地上30层建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
2
对广州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首层大堂及电梯厅、
地下室电梯厅、标准层电梯厅和套内装修等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
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首开区(电厂东路)地块复建住宅工程首层大堂、地下室电梯厅、
标准层电梯厅和套内装修等,包括但不限于按图纸要求完成室内天地墙装修、通风、电
气、给排水、室内防水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664977.52元,具体详见投标限价公布
函附件。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_月_日至2025年月_日_时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_月_日时分:
截止时间:2025年_月_日时一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至_年_月_日_时_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4、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_月_日_时_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
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T、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
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
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
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
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
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
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
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
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
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
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
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
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
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
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
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
克
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类或建筑工
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
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
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
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
称。
T、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
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
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
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
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
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
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
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
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
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
6
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092291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正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http:/mw,EZE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
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59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
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
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
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
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
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
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
必中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
或务金
专务班组长与投标
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它州海丝城》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至
2025年1月2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
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
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
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
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
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
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
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
9
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
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
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
(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
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
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
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
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
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一·(注:
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
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
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
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10
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
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
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贵人签字。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称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
项目负责人
2
技术负责人
3
质量负责人
4
安全负责人
5
造价负责人
6
装修工程师
7
机电工程师
8
给排水工程师
9
安全员
10
施工员
11
造价员
12
资料员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
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装修工程师、机电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
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
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
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
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
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
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
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