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大河沿子九分闸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XSLGLC-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大河沿子九分闸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2 万元,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大河沿子九分闸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对九分闸桥头、闸室进行打地坪,制作并
安装闸门、更换启闭机,对渠道两侧旧围栏拆除并新装围栏,采购木制花池、垃圾桶、反光
灯,修建凉亭、葡萄长廊,修建院外交通桥及院内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大河沿子九分闸改造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大河沿子九分闸改造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3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本单位注册;不得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
3.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
期限届满的除外)。
3.7 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来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大河沿子九分闸改造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大河沿子九分闸改造提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成交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精河县水利管理处大河沿子九分闸改造提升工程
2.2 项目编号:JHXSLGLC-2025-004
2.3 招标范围:对大河沿子九分闸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对九分闸桥头、闸室进行打地坪,制
作并安装闸门、更换启闭机,对渠道两侧旧围栏拆除并新装围栏,采购木制花池、垃圾桶、
反光灯,修建凉亭、葡萄长廊,修建院外交通桥及院内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3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本单位注册;不得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
3.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
期限届满的除外)。
3.7 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10:00 时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19:30 时,在乌鲁木齐鑫盛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精河县信息化调度中心 3
楼(靠近北外环路汇鑫钢材水泥物流园商业楼))购买磋商文件。
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以上资料须带原件
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递交至代理公司,不接受公证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hittp://bulletin. cebpubservice. com)发
布。
6.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16:00(北京时间)
7.投标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招标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联系人:黄天燕
电话:18999763190
9.代理机构:乌鲁木齐鑫盛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琰
电话:136799421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地 址:精河县
联 系 人:黄天燕
电 话:189997631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鑫盛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精河县信息化调度中心 3 楼
联 系 人: 蔡琰
电 话: 13679942122
电子邮件: 37919912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