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2025 年后勤服务部用品供应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2025-1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2025 年后勤服务部用品供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5 万元,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为 75 万元/年。合同期限在以下条件任意一项满足即合同终止:(1)
合同自签订次日起满一年,在结算完所有应付价款后,合同终止。(2)结算金额累计≥75
万元时,在结算完所有应付价款后,合同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2025 年后勤服务部用品供应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2025 年后勤服务部用品供应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磋商响应人应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并对磋商响应函列明的以下条款内容确认无误后签
章承诺响应: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6.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
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7.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同时参
加本项目磋商响应的情形。
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
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4.磋商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
(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响应人应在 2025 年 1 月 21 日 17:00 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23:59(节假日除外),在“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到石林
县巴江俪岛小区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登记磋商响应人基本
信息并支付 500 元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石林县巴江俪岛小区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
磋商响应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存储、装封磋商响应文件后按照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林县巴江俪岛小区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2025 年后勤服务部用品供应采购项目经审核
批准开展采购工作。
1.2.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的委托,参照《云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4 版)》(云政办函
〔2024〕7 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磋商响应
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以详细评审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
排序第一的磋商响应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成交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货物
供应并提供配套售后服务,不得因当次分配供应量的多少或配套售后服务的复杂简易程度不
同而推诿拒绝。如成交人出现此类情形的,采购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进行供应且不造成任
何违约。
2.2.采购内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2025 年后勤服务部用品供应服务及配套售后
服务。
2.3.项目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及所辖校园。
2.4.采购预算及合同期限:
2.4.1.采购预算为 75 万元/年。
2.4.2.合同期限(以下条件任意一项满足即合同终止):
2.4.2.1.合同自签订次日起满一年,在结算完所有应付价款后,合同终止。
2.4.2.2.结算金额累计≥75 万元时,在结算完所有应付价款后,合同终止。
2.5.磋商报价及合同结算:
2.5.1.采购人根据往期后勤服务部各类用品需求,列明了 170 种常用货品,潜在磋商响
应人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单价。货品清单中列明的品牌仅限于供应商参考报价,不作任何限
制。各潜在磋商响应人可以根据自身提供的货品进行调整更换,但应确保所供货品质量优于
或等于货品清单中列明的货品。
2.5.2.合同价款的结算以家成交人实际的供货数量及成交单价为结算依据。如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成交单价列表内没有对应货品的,成交人应当以最优惠的价格(不得超过批发价)
进行供货。如经采购人询价后发现成交人以明显高于批发价的情形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视成
交人违约,不予支付超额部分的货款,并保留对成交人进行 500 元/次违约责任处罚的权利。
2.6.供货及服务要求
2.6.1.所有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无毒、无害、环保,适合学生
及教职工使用。货品的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需符合采购清单或合同中的具体要求。
2.6.2.产品需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供应商负责将产品按
时、安全地送达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2.6.3.供应商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采购方沟通
并征得同意。应当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退换货、维修、咨询等。在产品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需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2.6.4.根据学校需求,供应商需提供一定程度的定制化服务,如设计、印刷特定图案或
文字等。定制化服务需提前与采购方沟通确认,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6.5.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价格,并确保价格透明、无隐藏费用。
2.6.6.供应商需与采购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供货过程的顺利进行。如遇特殊
情况或需求变更,供应商需及时与采购方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2.6.7.对于需要特殊使用或维护的货品,供应商需提供必要的培训或指导,确保学校教
职工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
2.6.8.供应商需关注环保与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并在供货过程中
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
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地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天合路 1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871-67798356(转总务处)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
联 系 人: 刘江
电 话: 13577109407
电子邮件: 179198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