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开发
运营一体化服务招商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MX[2025]第 007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开发运营
一体化服务招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 元,招
标人为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开发运
营一体化服务招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开发运
营一体化服务招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招商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 2 年度(2022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
具的财务状况表。
响应单位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财务状
况良好。
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营业性爆破一级资质或响应单位须持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有
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单位正在承接的矿山项目或 2019 年 1 月以来承接过一项已完工的产量 560 万吨/
年(按采购权出让合同中开采规模的 80%)及以上矿山开挖或砂石加工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
或合同或协议书或结算证明等业绩资料;若为自营项目,则提供采矿许可证、结算证明等业
绩资料),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各岗位人员均不得兼任):
①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并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需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任意连 续 6 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
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 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矿山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中级以上职称,需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
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③拟派驻施工的安全总监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需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
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
的有效劳动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融创政务壹号 20 栋不分单元 10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融创政务壹号 20 栋不分单元 1001
七、其他
第一章 招商公告
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围绕“以矿招商做成矿业经济全产业链”为目标,招大引强,
招引有实力的安全管理、开采、加工、销售合作商发展矿业经济,生产多种精深加工产品,
延伸产品价值。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经九江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备案批准实
施。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取得采矿权,采矿许可有效期限至
2046 年 9 月截止(含基建期 2 年)。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商人(即招标
人)就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开发运营一体化服务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项目资产已经评估,具备招商条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开
发运营一体化服务招商项目;
2、项目地点及招商范围: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狮子街道朗山村和新合镇址坊村交界处。
招商范围:
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开发运营一体化服务招商项目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
限于:前期基建、矿山开采、生产加工、销售。
中选人作为项目前期基建、开采、生产加工、销售的实施者,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前期基建:运营工作前的前期基建投入及具体实施由中选人负责,具体工作方案报招标人及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矿山开采:包括但不限于表土剥离【含清表、表土和风化层剥离、外运等】、开采【含凿岩、
穿孔、爆破、二次解小、装车、石料运输至破碎龙口、卸料等】。
生产加工: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料加工【含机制砂、成品石等】、设备运行维护。
产品销售:以招商人为主体进行销售,中选人具体负责实施销售工作,包括不限于确定销售
策略、制定销售方案、销售定价、运输以及销售回款等工作,产品销售收入进入招商人账户,
由双方共管。
3、招商服务年限:
3.1 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确保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正式投产。(因土
地、林地等招商人原因造成影响的,工期顺延)。
3.2 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服务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至采矿许可有效期限截止之
日,即 2046 年 9 月截止。
4、质量要求:绿色、高效、安全、规范、有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
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标段。
6、招商报价(综合利用收益报价):
(1)招标无初始矿产权成本,当市场含税销售单价≤50 元/吨时,运营期内的矿产权成本
单价控制价为 12.8 元/吨;当市场含税销售单价>50 元/吨时,运营期内的矿产权成本单价
控制价为[12.8+(含税销售单价-50)/2]元/吨。
投标人的矿产权成本单价不得低于 12.8/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营期内,所有销售产品收入先全部进入九派城乡,扣除支付给九派城乡的矿产成本
后,九派城乡次月 15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其他生产成本(包括剥离、人工、运输、码头费用
等),支付其他生产成本可支付一定比例银行承兑汇票,中标人次月 30 日内向九派城乡提供
合规发票,生产成本不足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基建及生产设备购置,中标人在运营期的前 14 年内(2025 年-2026 年包含
基建期,视为第一个运营年度),按当年生产销售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的金额支付,若当年
生产销售量不足 1000 万吨,则按 1000 万吨计算并支付。若未支付则九派城乡有权解除合约,
中标人 3 个月内无条件将朗山矿运营权退回九派城乡。
(4)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九派城乡一次性支付 300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用
于保障运营期间的安全、环保效果并约束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若未出现安全环保事故且正常
履约,此履约保证金于运营期结束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后退还(不计算利息)。当出现安全
环保事故或中标人无法履约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项目投产前,中标人在运营期内需提供经九派城乡认可的评估价值不低于 1.5 亿元资
产进行抵押担保,用于保障九派城乡的矿产成本。
(6)石粉副产品不计入生产销售量 1000 万吨内,单独核算利润,九派城乡留存 50%利润后
再支付给中标人。
(二)招商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 2 年度(2022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
具的财务状况表。
响应单位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财务状
况良好。
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营业性爆破一级资质或响应单位须持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有
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单位正在承接的矿山项目或 2019 年 1 月以来承接过一项已完工的产量 560 万吨/
年(按采购权出让合同中开采规模的 80%)及以上矿山开挖或砂石加工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
或合同或协议书或结算证明等业绩资料;若为自营项目,则提供采矿许可证、结算证明等业
绩资料),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各岗位人员均不得兼任):
①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并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需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任意连 续 6 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
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 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矿山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中级以上职称,需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
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③拟派驻施工的安全总监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需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
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和尚未到期
的有效劳动合同。
7、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中国安全生产网”
网站 (http://www.aqsc.cn/anjian/tongbao.html) 查询截图为准。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4.1 招商参与(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查看相关信息。
4.2 招商文件领取,请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将
报名资料发送至 397606265@qq.com 邮箱报名并获取招商文件。(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
身份证或委托授权书、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发布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
上发布。
(五)招商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2、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融创政务壹号 20 栋不分单元 1001;
请招商响应单位于响应截止时间前由招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招商响应文
件面交招商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招商响应文件,
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商 人: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70221158
招商代理机构:江西博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融创政务壹号 20 栋不分单元 1001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1817023704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江市九派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九龙街向阳苑南区 10 栋 57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702211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博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融创政务壹号 20 栋不分单元 1001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 18170237049
电子邮件: 39760626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