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50000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地块总共 3 栋楼,其中 190 米高塔楼 1 栋,20 米高商业 2 栋,其中物管用房 870
平方米;地下室 4 层;总用地面积: 24519.6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166.81 平方米,其
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210868.81 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60298 平方米;容积率:8.6;建
筑密度:50%:;绿地率:无特殊要求;机动车停车位 1060 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核)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100000 万元
的工程造价咨询类业绩。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本单
位)。
3.4 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具体要求按本招标公告相应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0 楼)获取。(2)网上
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加
盖公章),将所有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337561796@qq.com(邮件名称
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报名资料整套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
理机构。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4.5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
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0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
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0 楼)
七、其他
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川投资备【2201-510104-04-01-661633】FGQB-000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弘锦信
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
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概算(含招标控制价及工
程量清单)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红照壁地块商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江区督院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地块总共 3 栋楼,其中 190 米高塔楼 1 栋,20 米高商业 2 栋,其中物
管用房 870 平方米;地下室 4 层;总用地面积: 24519.6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166.81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210868.81 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60298 平方米;容积
率:8.6;建筑密度:50%:;绿地率:无特殊要求;机动车停车位 1060 辆。
2.4 招标范围:委托项目投资概算(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及委托项目附属、零星工
程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工作。
2.5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且委托人支付完审核服务费
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
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等对成果文件的规定及招标人的要
求。
2.7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4292486.50 元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100000 万元
的工程造价咨询类业绩。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本单
位)。
3.4 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具体要求按本招标公告相应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报名时间):自 2025 年 0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1 月 27 日每日上
午 09 时 30 分至下午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4.2 获取方式(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均可):
(1)现场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
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0 楼)获取。
(2)网上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将所有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337561796@qq.com
(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报名资料整套原件一并递
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5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02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地点
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0 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29 号 6 栋 17 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28-851808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0 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30477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弘锦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29 号 6 栋 17 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28-851808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泰达时代中心一号楼 20 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304773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