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项目招标公告

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对象预算(含专家评审费)(万元)服务周期服务地点
1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项目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四次电力咨询服务)19根据每个公司项目实际开展时间确定服务期限,项目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9个月内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直至各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达标评审并取得牌匾和证书(其中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取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牌匾及证书);相关公司通过应急预案评审并备案完成。未达到运营条件的项目,应在项目具备服务条件后开展。合同服务正式执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合同生效后一年内甲方未通知合同开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子公司服务合同。招标人指定地点
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25
株洲正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
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7
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2475N311060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
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为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
案评审备案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
备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
备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石景山区中海大厦C座50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中海大厦C座505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5号楼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10-518970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 刘欣鑫、杨洋、周婷(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731-84515046
电子邮件: hnzbbm_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0623-2475N31106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箕星”)及下属发电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项目,招标人为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
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发
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期
投标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
评级标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
细则(试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等国家有关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参照《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组织专家对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电集团(含新能源风电业务
、光伏业务、储能业务等)及其下属发电公司(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连云港箕星新
能源有限公司、株洲正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开展评审(含应急预案
修编)工作,协助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最终通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
评审,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牌匾和证书;组织专家通过应急预案评审,同时应急预案需
获得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含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体系达标评审工作,协助完成发电集团(含新能源风电业务、光伏业务、储能业
务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搭建,制度贯穿至其下属发电企业,最终通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
化二级及以上评审,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牌匾和证书;组织专家通过应急预案评审,获
得华北能源局备案(具体备案地点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合同服务期间内,提供安全技术
主要涉及风电、光伏、电化学储能等安全技术方面的服务4次,每次专家1人/2天(含往返)。
如果合同期内没有发生安全技术咨询事项,此服务改为安全技术培训4次,每次专家1人/1
天/1专题。
长岭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开展评审(含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开
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达标评审工作,协助完成风电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搭建,
最终通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评审,获得安
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牌匾和证书;组织专家通过应急预案评审,获得长岭县应急管理局或其
他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备案地点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株洲正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开展评审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体系达标评审工作,协助完成光伏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搭建,最终通过电力安
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评审,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牌匾和证书。
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开展评审(含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开
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达标评审工作,协助完成储能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搭建,
最终通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评审,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牌匾和证书。


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预算
(含专家评审
费)(万元)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北京箕星新能源
有限公司(含四次
电力咨询服务)
长岭箕星一号风
电有限公司
株洲正善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箕星新能
源有限公司
19
25
7
7
1
北京箕星
新能源有
限公司及
下属发电
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
化及应急
预案评审
备案项目
根据每个公司项目
实际开展时间确定
服务期限,项目进
场时间由甲方通知
。接到甲方通知后,
乙方应在9个月内
完成约定的服务内
容,直至各公司安
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达标评审并取得牌
匾和证书(其中长
岭箕星一号风电有
限公司取得中国电
力企业联合会颁发
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牌匾及证书);
相关公司通过应急
预案评审并备案完
成。未达到运营条
件的项目,应在项
目具备服务条件后
开展。合同服务正
式执行时间以甲方
书面通知为准,如
合同生效后一年内
甲方未通知合同开
始,甲方有权单方
面解除子公司服务
合同。
招标人指定地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包,投标人应对本包范围内的全部服务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技术、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发电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及以上评审资质。
(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绩和应急预案评审
及备案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中
甲方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具有一个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绩和一个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时间以牌匾或证书
上的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
2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
况说明书,若成立时间小于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资信
证明、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月的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4信誉要求:没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困难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
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中车集团列入供应黑名单;
3.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
投标的情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1日~2025年01月27日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
17: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02室(长沙市雨花区
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企业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2)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01月21日~2025年01月27
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
除外)持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
送至本项目招采专用邮箱(hnzbbm_10@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内容“项目名称、报名资
料、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0080833102020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重要说明: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7日上午10点00分
整,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中海大厦C座505。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接受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可将按要求封装好的投标文件于投
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开标阶段。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
遗失、延期送达、损坏等情况而造成投标文件未递交、逾期递交、密封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5号楼6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518970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编:410000
联系人:刘欣鑫、杨洋、周婷(项目负责人)
电话:0731-84515046、13278879266
电子邮件:hnzbbm_10@163.com
网址:www.hnbidding.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标准 应急预案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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