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林业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林业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始兴县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始兴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 15:18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始兴县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始兴县林业局的委托,拟对始兴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6年种苗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X16JT0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始兴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6年种苗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预算:¥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2.5、4.3和4.4)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2016年2016年12月22日至 2016年12月28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15:0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
七、开标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一)采购代理机构: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政府采购部。
邮编:512500
户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始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二)采购人:始兴县林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832 邮编:512500
八、本项目不集中现场答疑和现场勘察。
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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