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发电机组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永清县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1日15: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21日10:47至2016年12月27日10:47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2日15:00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51.0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159*****455
采购单位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清县城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455
代理机构名称永清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发电机组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159*****455
采购人:永清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城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159*****455
代理机构:永清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51.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1月1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日期在本公告之后(注:在注册地开具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验证确认) (7) 开户许可证 (8)保证金收据。2.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关; 2.2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采购数量:两组
技术要求:发电机组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机组 机关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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