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理财采〔2025〕5号
理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理财采〔2025〕5号
理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理财采〔2025〕5号
一、项目编号:N513*****240*****
二、项目名称:理县教育和体育局采购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威誉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平路100号
邮编:******
被投诉人1:理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杂谷脑镇西大街122号
邮编:******
被投诉人2: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总工会一楼
邮编:******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5年1月3日就理县教育和体育局采购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成交候选人投标产品“学生安全电源”不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投诉事项2:成交候选人投标产品“三联水嘴”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投诉请求1:成交候选人投标产品“学生安全电源”不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请求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投诉请求2:成交候选人投标产品“三联水嘴”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请求处罚成交候选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理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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