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
项目编号:HYSZS*******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征集方承诺
我方(即征集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通过恒益顺公司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征集经营权代理运营商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委托方已知悉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充分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其约束,同意按照《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采购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招商交易;在招商交易过程中,承诺按照恒益顺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履行本委托方的义务;
2.本次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次委托的招商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对《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恒益顺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在贵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并组织公开征集经营权代理运营商交易活动;
5.本招商项目《公告》属于本委托书的组成部分,本委托书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6.签署合同后,我方积极协助代理运营商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代理运营商无法履行约定义务等情形,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以本项目设定的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恒益顺公司、意向代理运营商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HYSZS******* | |
招商单位(征集方) |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211号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赵子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电话 | 0754-******** | |
招商项目名称 |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 | |
经营权代理期限 | 经营权代理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如代理运营商有续签合同的意愿,应提前向征集方提出申请,经征集方同意后,则双方协商据实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最长延长代理期2年。 | |
招商委托事项 | 征集方委托恒益顺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征集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运营商,选取1家满足条件的代理运营商按照征集方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征集方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进行代理。 | |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公司党委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意向代理运营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项目范围 1、本项目广告经营权包含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汕头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营的分布在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两家公司各占50%(100辆),汕头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自愿将1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交由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并全权处理本项目相关事宜。 2、本项目涉及的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置用途为发布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200辆比亚迪公交车其中意向代理运营商需承诺预留20%(即40辆车)作为公益广告占用,160辆商用,公益占用的车辆不指定具体车型、线路及线路车辆数,由征集方按需安排。征集方根据需要有权调整200辆公交车分布的线路、车型及车辆数。具体线路及车辆详见《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文本)附件《线路分布及车辆情况表》。 三、经营管理方式 1、本项目为整体打包进行经营权代理,不接受只对部分进行经营权代理。 2、征集方将该项目交由代理运营商统—经营管理。 3、征集方不参与代理运营商的经营管理。 4、代理运营商负责该车身广告的经营、管理和维护。 5、征集方对该车身广告的经营、管理和维护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6、代理运营商自行承担项目范围内的车身广告的审批、制作、发布、安全管理以及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对车身广告进行扩、加、改建,必须报征集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7、由于国家政策、企业架构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发生的经营权使用费按实际结算,征集方无息退还已收未履约部分的经营权使用费。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00元,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至征集方指定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形式提供,经营权代理期限内如无违约行为,经营权代理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 五、公交车车身按现状外观移交成交代理运营商,广告发布仅限于车身两侧玻璃以下和车身后面玻璃以下部分,必须保留“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汕头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字样、车门应急阀及汽车品牌标记位置,车身后面必须保留或重新制作安装放大的本车车牌号、警示文字及内部编号。 六、其它披露事项详见深圳市中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深中成评字(2025)第0102号】; 七、付款方式 采用预付制原则,双方签署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代理运营商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的经营权使用费总费用,第二年的使用费成交代理运营商应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二年的经营权使用费总费用。 注:本项目200辆比亚迪公交车的权属为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0辆(50%)、及下属子公司汕头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0辆(50%),汕头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权属的车身广告经营权使用费委托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代收,使用费由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汕头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按占比向成交代理运营商开具发票。 | |
二、招商交易条件 | ||
挂牌底价(人民币) | 经营权使用费挂牌底价为*******.00元/年,2年合计经营权使用费挂牌总价为*******.00元。意向代理运营商报价不得低于*******.00元/年,低于挂牌底价为无效响应。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年 1 月 22 日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 1 月 27 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意向代理运营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9个周期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否 | |
招商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代理运营商 | 则按其有效的响应报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代理运营商。 |
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代理运营商 | 则以综合评审方式确定代理运营商,评审会在恒益顺公司出具《代理运营商资格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举行,具体如下: (1)综合评审小组 本次评审由征集方自行委派1名人员及从恒益顺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名组成评审小组。 (2)现场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当场开启《响应文件》资料,并根据《综合评审办法》对各代理运营商进行审查打分,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得分及排名。 (3)成交代理运营商的确定 综合得分最高者即为最终成交代理运营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代理运营商。 | |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00元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HYSZS*******交易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代理运营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代理运营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代理运营商或经确定的代理运营商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代理运营商提出代理运营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代理运营申请的; 2.意向代理运营商在被确定为代理运营商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代理运营商在被确定为成交代理运营商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在本公告提供的合同文本(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与征集方签署《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 4.意向代理运营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 1.意向代理运营商或经确定的合格代理运营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扣除并支付恒益顺公司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交易保证金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和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代理运营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代理运营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将代理运营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原额无息退回代理运营商。 | |
代理运营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 一、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采用承包制形式,代理运营商响应报价以固定年经营权使用费进行报价,意向代理运营商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不可预见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保、年检、线路调整等原因)调整经营权使用费。 二、服务要求 1、代理运营商承诺按征集方的要求确保总车辆数20%,即40辆公交车公益宣传占用并无条件配合征集方进行公益宣传。 2、经营权代理期限内,代理运营商享有合同项下车身广告独立完整的经营权,代理运营商经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经营和管理,不得违法经营或进行其它非法活动,按时足额缴交使用费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代理运营商自行承担项目范围内的车身广告的审批、制作、发布、安全管理以及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3、代理运营商须按征集方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广告制作发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中滋补品、农药、医疗器械、食品、酒类、化妆品、烟草等特殊商品广告发布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发布关于生殖健康、不孕不育、男科、妇科、皮肤病等类别的广告,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理运营商自行承担责任。 4、代理运营商发布广告必须手续齐全,由代理运营商自行负责办理广告发布前所需相关部门的审批申报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广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健康向上,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文明卫生等相关要求,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理运营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运营商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后,需复制一份给征集方,以备在车辆年审时使用,代理运营商因审批申报手续不齐或车身广告的制作安装而导致征集方车辆未能通过年审的,代理运营商应无条件配合征集方按要求完成整改。 5、代理运营商须按征集方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广告版面要求图案清新,制作精良,不得发布恐怖、暴力、低俗不雅或有碍公共道德广告,诸如:性病、丰胸、等医疗性广告以及公墓等广告。广告不得使用有碍市容观瞻和行车安全的颜色作为底色。代理运营商安装制作广告时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 6、代理运营商安装制作车身广告时必须保护整车的设施和设备完好无损,不得对车身进行改造,不得影响行车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得影响车辆年审,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不得使用有碍市容观瞻和行车安全的颜色作为底色。 7、代理运营商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该车身广告经营权进行转让、转包、转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征集方有权要求代理运营商立即停止,并追究代理运营商责任,代理运营商须承担合同违约经济赔偿责任,违约赔偿为年使用费的30%,情况严重或拒不进行整改的一律终止合同、收回车身广告经营权。 8、合同签订生效后,征集方按公交车车身现状外观移交代理运营商,提供的车辆车身附有广告内容的,由代理运营商负责处理。 9、代理运营商应保证合法有序经营,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由代理运营商负全责,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由代理运营商负完全赔偿责任。 10、代理运营商应加强车身广告的管理和维护,对版面老旧、破损的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换。 11、征集方享有管理和监督权,代理运营商必须接受征集方及征集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征集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无条件予以服从。 1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代理运营商应保持公交车车身整洁、完整,移交征集方。可移动、拆除的装修设备代理运营商负责移除,不可移动、不可拆除的装修设备无偿归征集方所有。 三、代理运营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文本签署(文本可从发布本招商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 四、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文本内容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 特别约定 | 1.意向代理运营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同意接受恒益顺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并接受恒益顺公司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代理运营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代理运营,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代理运营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代理运营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代理运营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代理运营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代理运营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代理运营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代理运营商一旦向恒益顺公司提交《代理运营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代理运营商已完全知悉招商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车身广告经营权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代理运营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署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代理运营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代理运营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合同》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代理运营商的,将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代理运营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代理运营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恒益顺公司提出,恒益顺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代理运营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代理运营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根据《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HYSZS*******交易服务费;代理运营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支付期限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代理运营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9.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代理运营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代理运营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响应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代理运营商对确认“合格意向代理运营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
报名须知 | 1.意向代理运营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地址: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档》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代理运营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代理运营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代理运营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电子档》一份,《电子档》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须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及签名处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代理运营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代理运营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代理运营商若有疑问,可以向征集方或者恒益顺公司咨询。 6.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代理运营商”是指:有经营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代理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代理运营商”是指经恒益顺公司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条件并取得恒益顺公司出具的《代理运营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代理运营商。 | |
三、代理运营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一、形式审查条件 1、代理运营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代理运营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公告下方下载)。如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报名的,需由独立法人出具《授权书》,对应以上格式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文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代理运营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的材料为2023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该项目;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日期: (1)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材料文件,以及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报名材料文件。 (2)挂牌期满,各意向代理运营商应在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材料,并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代理运营商响应报价单》(一式一份)(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及盖章报价有效,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根据附件《综合评审办法》各评分细项内容提供所需资料。 3.意向代理运营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或说明文件。 4.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电子档一份(纸质文件与《电子版》一起密封封装,《电子版》为《响应文件》的正本盖章扫描件,可采用U盘或光盘的形式)。 注: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响应文件要求按顺序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写明收件方、响应项目名称、响应项目编号、代理运营商名称、代理运营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除响应文件外的其余报名材料按本公告要求顺序递交,无须密封包装。 四、开标、评审时间: 恒益顺公司在出具《代理运营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标、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林先生、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4-******** | |
邮编 | ||
联系地址 | 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代理运营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经营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3条公交线路运营的200辆比亚迪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经营权代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代理运营商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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