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的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的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

瓮安县金龙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







3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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