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JX2016-111)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录音录像、电脑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498000元。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业绩、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产品生产商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厂家指定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营销授权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所选高清便携式审讯系统主机设备必须通过《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依据GA/T 882-2014。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型式检验,检验依据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开标时提供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高清便携式审讯系统生产厂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安防监控)资质,开标时提供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政府采购网站(网址:60.22.23.116)“首页”中公布的“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要求及报名办法: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营销授权;检测报告和资质证书;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只作为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资格审查以开标时评审专家评审为准),于2016年12月21日— 12月23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与一线交汇处[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22-甲16号])报名,并索取下一步询价文件(每套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4日9: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老边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4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8*****877



代理单位: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玲联系电话:****-*******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与一线交汇处[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22-甲16号]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2016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脑 录像 便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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