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射阳段地块详细规划》公示说明

《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射阳段地块详细规划》公示说明

《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射阳县三区三线已启用。为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市政用地布局,规范规划许可与土地出让手续,保障土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利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要求,需要编制《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射阳段地块详细规划》,对盘湾镇射阳南分输联络站地块、射阳南放空区地块的土地用途以及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

现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2月5日。欢迎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射阳段地块详细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地址:*********@qq.com

2、联系电话:187*****358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盘湾镇射阳南分输联络站地块、射阳南放空区地块范围,射阳南分输联络站地块规划用地1.2725公顷,射阳南放空区地块规划用地0.0196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版);

5、《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2015);

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2004);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

9、《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

10、《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版);

1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12、《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3、《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三、规划用地性质与布局

1.用地性质

规划盘湾镇射阳南分输联络站地块、射阳南放空区地块性质均为供燃气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1304。

2.规划布局

规划新增供燃气用地,其中射阳南分输联络站用地面积1.2725公顷,建筑面积888.69㎡,建筑高度不高于30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容积率应不高于1.0,绿地率不予以控制;射阳南分输联络站放空区用地面积0.0196公顷,建筑高度不高于30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容积率应不高于1.0,绿地率不予以控制。

四、服务区域

地块为江苏沿海输气管道淮安-建湖-盐城段工程项目服务。

五、道路系统规划

地块对外交通联系主要由南北向、东西向农村道路与226省道联系,依托地块西侧农村道路连接东西向县道,道路宽度保留现状。

六、竖向规划

现场地势平坦,结合场地排水需要组织竖向规划,规划分输联络站地块室外地坪标高控制在2.92米左右,放空区地块标高控制在2.35米左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输气管道 规划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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