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排村LED路灯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河排村LED路灯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下车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和平县下车镇狮形、河排村LED路灯采购及服务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和平县下车镇狮形、河排村LED路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和公易采(询)[2016]70号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正(¥1,50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报价人须带备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于2016年12月26日10时到下车镇人民政府门前集中,由采购人安排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测证明(现场勘测证明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否则报价无效);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7*****666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 |
报名登记备案 起止时间 | 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登记 备案方式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
报名登记 备案地点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 |
报名登记备案时 应提供材料 |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9日 上午09:30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29日 上午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和平县下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7*****666 |
采购代理机构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
收款人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账号 |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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