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及造林苗木招标公告

绿化及造林苗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苗木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绿化及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TZF*******

3.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叁万壹仟肆佰元整(¥731400.00),本项目实行单价控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超过预算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紫薇180株、桂花180株、石榴30株、球状灌木600株的采购、栽植及管护;5000m2红叶石楠和继木(混栽)的采购、栽植及管护;山坡造林苗木油茶10000株采购;栽植地点为丁香镇林茶村、库山村和西柏村。具体以第四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内容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Δ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凡带“Δ”标记的为必须符合项,除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外,开标时需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2)如果不能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件的公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三楼(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人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意:

(1)以上复印件须清晰明了便于确认,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成功报名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于2017年1月6日17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原财政局保证金账户停止使用,现以启用新保证金账户,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验,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

联系人:倪主任 电 话:****-*******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保 证 金:江工 电 话:****-*******

网 址:www.stxzb.cn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招标公告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苗木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绿化及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TZF*******

3.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叁万壹仟肆佰元整(¥731400.00),本项目实行单价控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超过预算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紫薇180株、桂花180株、石榴30株、球状灌木600株的采购、栽植及管护;5000m2红叶石楠和继木(混栽)的采购、栽植及管护;山坡造林苗木油茶10000株采购;栽植地点为丁香镇林茶村、库山村和西柏村。具体以第四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内容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Δ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凡带“Δ”标记的为必须符合项,除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外,开标时需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2)如果不能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件的公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三楼(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人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意:

(1)以上复印件须清晰明了便于确认,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成功报名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于2017年1月6日17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原财政局保证金账户停止使用,现以启用新保证金账户,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验,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

联系人:倪主任 电 话:****-*******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保 证 金:江工 电 话:****-*******

网 址:www.stxzb.cn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管局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林苗木 绿化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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