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12-0301)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委托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总金额(两年)(元):******
最高限价总金额(两年)(元):******,其中:每年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00)。
项目内容及规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2日-2025年02月07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公告代发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14:00: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3、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投标人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即交即走;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建议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件),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郑王莹
联系电话:159*****277
(2)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 14: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七、项目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
地址:诸暨市安华镇
项目联系人:何晨飞
项目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项目联系人:吴金伟
项目联系方式:135*****571(工作电话)
诸暨市安华农贸市场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信息:
标签: 场委托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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