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沧“双创”载体购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李沧“双创”载体购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李沧“双创”载体购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 李沧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王文博 | ||
地址 | 李沧区黑龙江路615号 | 电 话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李沧“双创”载体购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 | 300000万元 | 公示期限 | 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 | ||
采购项目内容 | 李沧“双创”载体购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拟采购的标的说明 | 李沧“双创”载体购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青岛金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区政府要求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前期论证和大量的准备工作,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相关经验,能够申请贷款服务,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延续性、时效性和建设标准一致性,且根据《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纪要》(第197期)《李沧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相关内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青岛金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青岛市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 | ||||
专家1论证 意见 | 根据李沧区政府纪要(第197期)会议纪要,由李沧区国资办作为采购李沧“双创”载体购建(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认真阅读,认为该项目可行,同意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上述服务供应商。 | ||||
专家1姓名 | 于红莲 | 职 称 | 经济师 | ||
工作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支公司 | ||||
专家2论证 意见 | 根据李沧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对“双创”载体购建(李沧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采购购买服务的形式,并研究由李沧区国有资产办公室作为采购主体,进行单一来源形式采购招标,经论证认为此项目适合单一来源采购形式。 | ||||
专家2姓名 | 吕涛 | 职 称 | 处长 | ||
工作单位 |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 | ||||
专家3论证 意见 | 根据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就李沧区政府“双创”载体购建(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商业地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区国有资产办公室作为采购主体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招标的方式,经论证同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3姓名 | 董阿玲 | 职 称 | 经济师 | ||
工作单位 | 高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20号原崂山食品厂2楼) | 联系人 | 姚法政 | ||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 名称及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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