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劳务分包三标招标公告

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劳务分包三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劳务分包三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场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二七机车公司现有厂区内。场址东侧沿二七厂路可直通京港澳高速,东距卢沟桥文化旅游区6.7公里,西距北宫国家森林公园9.1公里,北距北京园博园5.8公里,南距南宫旅游景区10公里。项目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场地面积约30.3万㎡(约450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4.11万㎡,其中更新改造面积约9.84万㎡,现状出租面积约4.27万㎡。
二七园分为A、B、C三个区域,A区为高精尖园区启动区;B区为办公生活配套区;C区为高精尖园区拓展区。
A区占地面积约为******㎡;B区占地面积约为*****㎡;C区占地面积约为******㎡(包含分散在二七厂国家冰雪运动科研训练基地和1897科创城内的零散区域)。
2.3 招标范围
2.3.1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位于二七园A区的苗木移植、新建停车场及位于二七园C区的道路工程、管网(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劳务施工作业。
2.3.2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15日历天。
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1日;
计划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5日。
实际工期开始时间以招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为准。
若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个综合管网或某一专业管线管道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2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
(3)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财务报告(投标人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如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告)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相关主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5)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6)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8)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及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1)投标人未被中车集团或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4)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缴费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开标顺序:本批次招标共含3个标段,投标人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开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3标段。若投标人前序标段排名第一,则其他标段不列入中标候选人推荐范围,相应标段的其他投标人按照排名次序递补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自公开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车购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17:00时止。
4.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车购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前往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综合技术副楼南楼1层会议室 领取。(提供投标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若法人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报名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需注明投标人名称、用途:购买标书、二七园基础设施及房屋更新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劳务分包三标),之后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银行账户: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106*****04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马镇支行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下午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映月湖科技园E2 。
5.3开标时间:2024年2月18日下午2时00分
5.4开标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映月湖科技园E2 。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rcgc.cc/gc)、中车购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映月湖科技园E2
联系人:李文杰
电 话:185*****9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劳务分包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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