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基地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基地的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基地 JSZC-******-SZWK-G2025-003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WK-G2025-0034
项目名称: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基地
预算金额:409.******万元(采购包1:344.******万元;采购包2: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社会组织发展要求,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要求,并结合园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面临的痛点以及难点,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将以党建为引领,重点提升园区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聚焦园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众美好生活需要,努力推动社会组织更有能力、更规范、更有效地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社会服务价值。
2、项目需求
2.1、第一标段(苏州工业园区“创益+”运营管理项目):
园区“创益+”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共生、共创、共享”为运营理念,围绕“一个空间、四大中心”,构建“多维参与平台、同建园区美好”的多元协同工作体系,持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落地,持续将“创益+”空间打造成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社会组织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综合服务平台。
2.2、第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项目):
园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致力于推动全区社会工作行业整体发展,促进园区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5-02-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监督电话:0512-********。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以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5、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要求,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政府采购项目如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提供电子履约保函(保险)。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社会组织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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