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会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者海林场伐区林木采伐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INKE-202405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会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者海林场伐区林木采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206,952.44 元,招标人为会泽县林业和草
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206,952.44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会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者海林场伐区林木采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会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者海林场伐区林木采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
3.2 磋商申请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提供近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书或财务报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磋商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 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申
请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打印查询页面。(需附相应承诺函或说明函、网页查询页面)
3.7 磋商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
有一家参加磋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01 月 27 日止(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银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 164-166 号新滇元商厦 3 楼 312
号)报名。报名时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磋商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会泽聚宝大酒店 5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会泽聚宝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会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者海林场伐区林木采伐已获得批准,建设资金已落
实。采购人为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代理机构为云南银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
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基本概况
2.1 项目实施地点:会泽县者海林场。
2.2 最高限价:206,952.44 元。
2.3 工 期:6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内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要求,采伐处置、清理许可范
围内所有林木,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2.5 建设范围:会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者海林场伐区林木采伐。具体建设内容详
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磋商申请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提供近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书或财务报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磋商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 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申
请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打印查询页面。(需附相应承诺函或说明函、网页查询页面)
3.7 磋商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
有一家参加磋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01 月 27 日止(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
银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 164-166 号新滇元商厦 3 楼 312 号)报
名。报名时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
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
4.2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2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会泽聚宝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曲靖市会泽县钟屏路 579 号
联 系 人:陈朝坤
电 话:195088038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银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 164-166 号新滇元商厦 3 楼 312 号
联 系 人: 林向涛、李秋仙
电 话: 15877956992
电子邮件: 15427955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