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澄迈县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澄迈县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二)工作内容:
1.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的设立、制定依据和目标调整情况;
2.本市县自评总体情况;
3.本市县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整体情况;
4.本市县各项绩效指标的实现程度及相关绩效分析和说明;
5.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6.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7.对我县未完成2024年度公租房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说明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工作地点:县住建局、县房管局、福山镇、仁兴镇、中兴镇、大丰镇、文儒镇。
(四)工作时间要求:自收到相关完整资料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经我局确认的最终成果文件。
(五)报价最高限价:4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申报单位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应具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检查工作,能够服从统一管理、监督和考核,遵守工作纪律;与所在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机构缴纳社保;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全程按时参与项目的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变更。
3.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
1.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2.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行业相关资质复印件、申报单位名称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屏。
3.检查工作方案。编制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检查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方法。
4.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应列出参与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专业、职称,并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清单及明细。
5.工作经验。包括申报单位参与同类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6.其他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其他必要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
(三)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检查实施过程中,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信息。
(四)申报具体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7:30,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5号,罗鹏收)。逾期不再受理。
(五)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选定方式及结果公示
我单位将统一拆封报价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取。本次选定结果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罗鹏,电话:0898-********。
附件:附件1: 报价函
??????附件2: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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