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达拉特旗民政局招标代理入围项目进行遴选工作,为提高采购代理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方式:通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领域、业绩情况、服务方案及承诺综合确定。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登记备案。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招标工作必需的开评标场地和设备设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具有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应专业人员。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直接负责的项目经理)须从事招标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熟悉各项采购业务流程。
5、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法人在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1万元及以上)罚款的处罚;(投标时同时提供相关承诺函)。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遴选资料的时间
1、递交遴选资料的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6日上午8:30至12:00;15:00至18: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遴选资料地点:达拉特旗民政局党政综合办公室。
3、遴选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后递交: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优惠比例;
(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时必须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一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复印件;
(6)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截图;
(7)招标代理人员名单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提供代理机构近三年的招标代理业绩,列业绩一览表,附查询网址;
(9)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流程、方案及服务承诺等;
(10)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四、代理机构确定办法
达拉特旗民政局根据报名方提供的遴选资料信息,从报价、从业人员、服务方案及业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最终选择入围代理机构参与我局的招标代理事宜。
我局根据每次项目内容及代理机构擅长领域等具体情况,选择其中1家作为具体项目的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围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事项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达拉特旗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