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湖北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解放公园路 49 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编号:【HBXT-2025-10206】),比选人为【湖北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
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
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武汉市江汉区银放公园路 49 号办公用房食堂部分建筑改造、
办公楼瓦屋面部分翻新、修缮等内容,改造范围建筑面积约为 833.28 平方米。
1.2 采购内容:
1、工程设计:负责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工作(本次设计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拆除新建工程、概预算等,含全专业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
件)。
2、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
程、主体结构加固工程、钢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预留
预埋、一般的材料与设备安装)等一切与 EPC 相关内容的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所要求的一切涉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所有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的
采购。
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 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
管理、业主平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
保修(售后维护、维护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
4、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审计、代建(项管)服务不属于本次比选范围。
5、中选人应服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的审核管理。
1.3 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49 号;
1.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建设且通过比选人整体验收合格;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质保期:符合国家现行保修条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比选人的各项规
范要求;质量要求:合格;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设计费参选限价为 3 万元(含税价),
施工费参选限价为 70 万元(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
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单
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
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
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
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
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
以上资质;
2.4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1 人;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
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3)技术/设计负责人:拟派技术/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
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资质,中级职称及以上 1 人;
(4)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
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
(6)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许可证”。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特
种作业人员提供承诺。
2.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及权利义务,并将共同参选协议连同参选文件一并提交比选人。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
对联合体参选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
中参选;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选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比选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
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6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
获取比选文件:
4.2.1 比 选 文 件 购 买 : 登 录 湖 北 信 通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招 标 平 台
(https://hbzb.chinaccsscm.cn)进行“供应商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
应商登录),注册完成后进入“供应商登录”, 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项目进行文件的购买。
注册、文件购买联系人:张权,联系电话:13607257966。
4.2.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支付方式为微信、支
付宝、转账(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 14 时 10 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二楼 202 开标厅(武汉
市江岸区惠济路 10 号)。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旺路 6 号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邮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 10 号
编:430010
项目咨询人:郭欢欢、林剑萍、孙磊
电话:℡189-5328-8600℡
电子邮件:huan@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