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体校田径、跆拳道器材购置招标公告
少儿体校田径、跆拳道器材购置招标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受麟游县少儿体校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少儿体校田径、跆拳道器材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响应参加。 一、项目名称:麟游县少儿体校田径、跆拳道器材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XZB2016-ZC-JT001 三、采购人名称:麟游县少儿体校 地址:宝鸡市麟游县东大街23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9单元703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田径、跆拳道器材购置 采购预算:10万元 项目用途:体育教学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谈判人资格要求: 1、谈判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谈判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果是设备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4、谈判人须提供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08:30-17:30止)。 2、发售地点: 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9单元703室 3、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谈判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4:30分 2、谈判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4:30分 3、谈判地点: 麟游县镇头中学一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科技支行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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