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楼板混凝土浇筑工程竞标公告

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楼板混凝土浇筑工程竞标公告

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现对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楼板混凝土浇筑工程单位进行竞标选取,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楼板混凝土浇筑工程

1.2. 项目概况: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楼板混凝土浇筑工程项目位于连江县县城核心区、青塘片区正祥日照香园东侧、文笔西路北侧,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楼板浇筑面积为48.34㎡,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楼板。

2. 标范围

2.1. 地理范围:连江县县城核心区、青塘片区正祥日照香园东侧、文笔西路北侧,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

2.2. 工作内容:榕发栖湖郡15#楼301、302室楼板混凝土浇筑。

2.3. 工作要求:(1)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混凝土材料,包括水泥、骨料、外加剂等。(2)完成15#楼 301、302 室楼板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抹平等施工工序。(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模板支撑、钢筋绑扎、钢筋保护等相关工作,确保混凝土浇筑质量。(4)提供混凝土养护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5)相应部位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的拆除工作,以及在施工完成后恢复工作。

(6)在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2.4. 质量标准: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缺陷、现浇结构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5. 付款方式:乙方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提交请款资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 标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3.1.1. 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3.1.2. 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报价

4.1. 本项目竞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出现投标人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下,则最低报价一致的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2. 本项目投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万零仟柒佰陆拾陆元整(¥*****元)高于投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4.3.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5. 竞标过程

5.1. 领取竞标文件

5.1.1. 凡符合竞标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6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紫薇巷7号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领取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逾期不受理。

5.1.2.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踏勘;投标人在查阅竞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2025年2月7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司项目管理部,发包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文件包装要求

5.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发包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5.2.2. 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且须加盖骑缝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2.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一个外层包牛皮纸密封,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盖章的,视为废标

5.3. 开标与评标

5.3.1. 该项目于2025 年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开标。开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开始对标书进行评议。

5.3.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符合竞标文件要求。

5.3.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3.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

5.3.3.2. 专家确定方式:从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中通过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3名评标委员会成员。

5.3.3.3.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5.3.4. 评标结束。

5.3.5. 公示期为3天。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5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5.4.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被视为废标)

5.4.1. 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4.2. 未按竞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5.4.3.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5.4.4.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5.4.5. 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领取竞标文件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4.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竞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4.7.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5.4.8. 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存在以下重大偏差,视为未响应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4.8.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5.4.8.2. 投标书中的工期高于竞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低于竞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5.4.8.3. 附有发包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4.8.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5.4.8.5. 不符合竞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 发包联系人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6.1. 联系人及电话: 薛工,181*****237

6.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紫微巷7号二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递交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 附件

(1)投竞标文件.doc

(2)合同文本

(3)采购及安装报价明细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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