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招标公告
稻谷招标公告
受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即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公司”)定于2025年1月24日15:00举办上桥粮食中转库公司(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5DG********。
2. 产地、年限及数量:安徽、湖北2024年产中晚籼稻3937.21吨。
3. 起拍价格:2840元/吨。
4. 交货地点: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储备库。
业务联系人:高建文
联系电话:187*****206
5. 质量要求:一是符合稻谷国标(GB 1350-2009)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出糙率≥75.5%;整精米率≥48.0%;水分≤13.5%(水分在13.6%-13.8%之间的每超0.1%,则按本批次数量×0.12%计算扣量,超13.8%拒收);杂质≤1.0%(杂质总量在1.1%-1.5%之间的扣除10元/吨作为整理费用,整理损耗、筛下物由卖方承担并及时自行运输出库,杂质总量超1.5%拒收);黄粒米≤0.4%;谷外糙米含量≤2.0%;品种互混率≤5.0%。二是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06)宜存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8.0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三是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黄曲霉毒素B1≤8ug/kg。四是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22),其中总砷≤0.35mg/kg,总砷超0.35mg/Kg后,无机砷不得超过0.32mg/kg;镉≤0.2mg/kg。五是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21)。六是其他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虫蛀,无异味、无活虫。七是以上指标任何一项超标,造成一切后果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八是严禁掺杂陈粮及各级储备轮换出粮源。九是卖方必须提供新粮承诺书、所发运粮食应具有发粮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本批次粮食一个月以内的质量检验报告、交货代理人委托书等。
6. 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储备库地磅数量为准。质量,质量初检:船舶运输以到重庆主城区码头(铜田坝或祥港码头等)船舱综合检验为准;全程汽车运输以到高新区储备库每一车检验为准;铁路运输以到重庆白市驿火车站每一车皮综合检验为准。粮食到港、到库、到站后,由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存储库点企业)进行初检,对初检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粮食方能入库,对初检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粮食可拒收。标的粮食入库完毕后,整仓质量经重庆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如卖方对质量检验有异议,可按交易细则办理。
7.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须严格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8.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13:0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储交易系统,2025年1月24日15: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重庆市场”→“1月24日上桥粮食中转库公司(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专场”。
2. 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交纳保证金2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卖方保证金须在竞价采购交易会开始前2个小时汇至批发市场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买方保证金须在提交委托交易清单当日汇至批发市场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单笔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新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重庆市场。
3.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0‰向卖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到达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储备库仓前交货价。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入库及付款:卖方须在2025年4月1日开始交货,2025年4月30日前交货完毕。当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买方检斤验质。买方须于成交之日起按进度将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批发市场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4. 结算:先货后款,初检合格后按每入库1000吨为一个批次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批发市场公司按《验收确认单》数量在3个工作日内将买方支付的90%货款拨付给卖方。所有粮食入库完毕后经重庆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市(区)级储备粮验收质量标准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相应品目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剩余尾款。批发市场公司收到买方支付的尾款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锦支行
3. 账 号:010*****017******
4. 银行行号:321*****1032
七、其他事项
1. 出现合同争议的,买卖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批发市场公司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批发市场公司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合同为准,批发市场公司对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不承担责任。批发市场公司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2. 本场交易细则详见“重庆粮网”(www.grainmarket.com.cn/centerweb/region/CQ)《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交易规则》,与此细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3.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举报。
4. 批发市场公司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 023-********
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
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2日
标签: 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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