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为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一、招标编号:ZQ2016-1158二、招标内容:(一)车辆鉴定评估定点服务机构1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二)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三)车辆鉴定评估费报价不得高于1000元/辆三、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具有《专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用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书;(三)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一年;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报名时须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③《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原件、④项目负责人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书及劳动合同、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⑥外地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每日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37号4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13:30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东北北路101号)七、采购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八、采购代理单位: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翟庆辉 电 话:****-********-****

传 真:0411-******** 电子邮箱:lnzq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服务 鉴定评估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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