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厂锅炉,华能蒙东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3、4号锅炉,华能蒙东公司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116兆瓦1、2号锅炉,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58兆瓦3、4号锅炉等五个项目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

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厂锅炉,华能蒙东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3、4号锅炉,华能蒙东公司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116兆瓦1、2号锅炉,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58兆瓦3、4号锅炉等五个项目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

华能兴安热电,东海拉尔发电厂,扎兰屯热电厂,肇东热力等五个项目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3-219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厂锅炉,华能蒙东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3、4号锅炉,华能蒙东公司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116兆瓦)1、2号锅炉,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58兆瓦)3、4号锅炉等五个项目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由5个子项目构成:

1.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华能蒙东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3.华能蒙东公司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116兆瓦)1、2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5.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58兆瓦)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四个电厂共5个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投标,对5个子项目分别进行报价并合计为一个投标总价,评标时以总价进行价格评分。采用统招分签方式签订合同。

(一)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1项目概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安热电)位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主城区,是一家热电联产企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建设有3×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褐煤为主要燃料,1、2号机组2006年11月投产,3号炉2011年2月投产。本企业主要承担采暖任务,在采暖季中期(12、1、2月)三台炉全部投运,采暖季前期、后期两台炉运行。

现机组采用SNCR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电除尘(1、2号锅炉)/电袋除尘(3号锅炉)工艺,烟囱入口烟尘、SO2、NOx浓度目前控制在30mg/m3(标态,干基,6%O2,下同)、200mg/m3、200mg/m3以下。

兴安热电现有3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需在2025年供暖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烟囱入口烟尘、SO2、NOx浓度控制在10mg/m3(标态,干基,6%O2,下同)、35mg/m3、50mg/m3以下。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2.3规模:3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4 实施地点: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5工期:项目总工期6个月(不含现场施工技术支持和服务),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交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2025年9月20日前具备投运条件。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锅炉本体低氮改造、漏风治理、拆改工程、土建工程、风机、除尘器、SNCR脱硝系统,脱硫系统,气力输灰、电控、保温等及其辅助系统、仪控(含DCS系统)、油漆保温(含保温棉)等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

本项目采用EPC形式,投标人对本项目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移交等全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负有全部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二)华能蒙东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1项目概况: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以下简称“东电厂”)3×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中的3、4号锅炉采用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YG-220/9.8-M1型循环流化床锅炉,额定蒸发量220t/h。

东电厂3、4号锅炉分别于2005年10月、12月投产,目前脱硝采用SNCR工艺,除尘采用电袋除尘器,脱硫采用炉内喷钙脱硫工艺;烟囱入口NOx排放浓度低于200mg/m3(标态、干基、6%O2),SO2浓度低于200mg/m3(标态、干基、6%O2),烟尘浓度低于30 mg/m3(标态、干基、6%O2)。

本项目东电厂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用锅炉本体低氮改造+炉内脱硫+SNCR系统提效改造+电袋除尘器提效改造+锅炉辅机改造,实现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后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NOX小于50mg/m3、烟尘小于10mg/m3、SO2小于35mg/m3。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厂区。

2.3 规模: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4交货地点: 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招标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5本标段工期:计划2025年1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

2.6招标范围: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计、供货、施工采购。

2.7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7.1本项目对东电厂3、4号锅炉进行本体低氮改造+炉内脱硫+SNCR系统提效改造+电袋除尘器提效改造+锅炉辅机改造,实现超低排放要求,即:NOX小于50mg/m3、烟尘小于10mg/m3、SO2小于35mg/m3。

2.7.2东电厂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设计(包括工艺、电气、热控、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监控等系统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勘测(含测绘)、校核等涉及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概算及工程量清单)。

2.7.3东电厂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供应、制造、供货、运输、储存、调试工作、正式投运、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设备供应、调试、验收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7.4东电厂3、4号锅炉进行本体低氮改造、炉内脱硫、SNCR系统提效改造、电袋除尘器提效改造、锅炉辅机改造的所涉及的全部施工。

2.7.5改造后性能考核指标:

1)锅炉在额定负荷(220t/h)下可长周期运行,锅炉效率≥90%。

2)锅炉在任意负荷情况下其炉内温度场都可控制在850~900℃之间,保证脱硫、脱硝所用还原剂保持在最佳反应温度。

3)锅炉排烟温度不高于原设计值140℃,除尘器入口烟温不得低于110℃。

3)通过超低改造最终CEMS出口SO2排放<35mg/m3工况下稳定运行,钙硫比<2.5,脱硫效率95%以上。

4)通过超低改造最终CEMS出口NOX排放<50mg/m3,工况下稳定运行,氨氮摩尔比1.6~2.0,氨逃逸:<8ppm,脱硝效率75%以上。

5)通过超低改造最终CEMS出口烟尘排放<10mg/m3工况下稳定运行。

6)空预器漏风率<4%,CEMS氧量<6%。

7)锅炉任何系统不能发生漏灰、漏粉现象(改造后炉内烟气不得发生经落煤管返窜至给煤机,故投标方必须在设计改造方案中予以解决)。

8)锅炉连续2个采暖期内不发生漏泄,年磨损速率低于5%。

9)低氮燃烧改造后锅炉原始NOX生成浓度小于150mg/Nm3(未投炉内脱硫工况),投炉内脱硫工况原始NOX生成浓度小于200mg/Nm3。

2.8本项目采用EPC形式,投标方责任本项目从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和移交等全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2.9 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投标方完成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30日内投标方开始设备供货,90天内全部到货,供货进度满足施工要求;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上述工期为上限,投标方做专题方案优化,使施工工期和供货周期配合,在上述期限内尽可能压缩)。

2.10 如特殊原因造成工期晚于计划,须召开专题会议、经相关单位确认。

2.11 投标方负责办理地方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消防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验收等所有工作。

2.12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2025~2026采暖期供热(2025年09月18日开始启动机组供热),否则投标方负一切责任,同时招标方有权追诉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华能蒙东公司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

2.2 规模:扎兰屯热电厂电力装机容量24MW。

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以下简称“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于2005年5月投产,均为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目前脱硝采用SNCR工艺,除尘采用电袋除尘器,脱硫采用炉内喷钙脱硫工艺;烟囱入口NOX排放浓度低于200mg/Nm3(标态、干基、6%O2,下同),烟尘浓度低于30 mg/Nm3,SO2浓度低于200mg/Nm3。

本项目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用锅炉本体改造+炉内脱硫脱硝改造+电袋除尘器提效改造+引风机改造(电机利旧)+碎煤机改造+漏风治理+过热器及省煤器更换,实现6、7、8号锅炉超低排放,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后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NOX小于50mg/Nm3、烟尘小于10mg/Nm3、SO2小于35mg/Nm3。

改造后性能考核指标:

1)锅炉在额定负荷(75t/h)可长周期运行,锅炉热效率≥90%。

2)锅炉在任意负荷情况下其炉内温度场都应控制在850℃-900℃之间,保证NOX、SO2最佳生成和反应温度,锅炉排烟温度不高于135℃且不低于110℃。

3)通过炉内喷钙,最终CEMS出口SO2排放:<35mg/Nm3工况下稳定运行,钙硫比<2.5,脱硫效率96%以上。

4)NOX原始排放量<150mg/Nm3,最终CEMS出口NOX排放:<50mg/Nm3,工况下稳定运行。SNCR部分氨氮摩尔比:1.7-1.8;氨逃逸:<8ppm。(脱硝整体效率80%以上)。

5)最终CEMS出口烟尘排放<10mg/Nm3工况下稳定运行。

6)空预器漏风率小于<4%,CEMS氧量<6%。

7)锅炉任何系统不能发生漏灰、漏粉现象(由于超低改造时须对分离器进口收窄,可能造成给煤机喷粉等其他不利影响,故投标方必须在设计方案中予以解决)。

8)锅炉连续2个采暖期内不发生漏泄,年磨损速率低于5%。

2.3 工期:计划2025年1月2日-2025年12月25日。

2.4 招标范围: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供货、施工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项目对扎兰屯热电厂6、7、8锅炉进行布风板、二次风、分离器、受热面等锅炉本体改造,维持锅炉的燃烧温度在一定范围之内,为炉内的高效率脱硫、脱硝反应提供合适条件。再通过对SNCR提效、新增烟道型SCR、炉内脱硫系统提效等达到NOX和SO2浓度的超低排放;烟尘超低排放通过对电袋除尘器滤袋加长并采用超细滤袋,进行结构局部改造及整体检修实现。

本次招标内容:

1. 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设计(包括工艺、电气、热控、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监控等系统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勘测(含测绘)、校核等涉及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

2. 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供应、制造、供货、运输、储存、调试工作、正式投运、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设备供应、调试、验收等工作。

3. 对6、7、8号锅炉布风板、风帽、二次风、分离器、中心筒、返料器等部位进行改造施工;增设水冷屏、烟道型SCR施工;过热器、省煤器更换施工;水冷壁部分更换施工;SNCR提效施工;浇注料及炉墙施工;空预器及尾部烟道漏风治理施工;电袋除尘器提效改造(滤袋加长+超细滤袋+整体检修);脱硫系统新建储罐及输送系统;引风机检修;碎煤机更新改造施工;拆复保温施工及现场脚手架搭拆施工等工作,对浇注料、可塑料、硅酸铝板、布袋、耐火砖、保温砖、焊条、氧气、乙炔及消耗性材料进行供货、运输、储存等。

范围: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6、7、8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投标人负责6、7、8号锅炉本体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及施工工作。本项目采用EPC形式,投标人对本项目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移交等全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负有全部责任。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热电厂,招标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投标方完成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30日内投标方开始设备供货,90天内全部到货,供货进度满足施工要求;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上述工期为上限,投标方做专题方案优化,使施工工期和供货周期配合,在上述期限内尽可能压缩)。

2.8 如特殊原因造成工期晚于计划,须召开专题会议、经相关单位确认。

2.9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2025-2026采暖期供热(2025年9月25日开始供热),否则投标方负法律责任。

2.10投标方负责办理地方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消防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验收等所有工作。

2.11投标方负责项目施工中地方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及审计配合工作。

(四)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116兆瓦)1、2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1项目概况: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隶属于央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归华能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管理,注册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坐落于肇东市太平路八委,现有正式员工51人,社会化用工119人。截至2024年初,已建成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已建成58MW(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四台,29MW往复炉排炉两台,建成供热主管线95千米,换热站127座,供热面积1280万平米,管网已覆盖整个肇东城区。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发布关于印发《绥化市深入打好重污7 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 施方案中要求:到 2025 年,在用 65 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 台 116MW(160t/h)燃煤锅炉在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内。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计划对 2 台 116MW(160t/h)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台116MW(1#和2#锅炉)锅炉现有脱硝工艺是SNCR,脱硫工艺是炉内喷钙,除尘工艺是布袋除尘器。现阶段执行的环保标准为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根据2023年10月到2024年4月CEMS日排放监测数据可知,经过现有环保措施后,目前烟尘排放≤5mg/m3,SO2≤200mg/m3,NOx≤200mg/m3(9%O2)。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未投运炉内喷钙和SNCR时,锅炉SO2和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不超过400mg/Nm3,因此本工程将SO2和NOx排放边界值设为400mg/Nm3。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

2.3规模:2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

2.4 实施地点: 本改造项目建设在肇东热力热源厂内。

2.5工期:项目总工期6个月(不含现场施工技术支持和服务),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交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2025年9月20日前具备投运条件。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锅炉本体低氮改造、拆改工程、土建工程、SNCR脱硝系统,脱硫系统、电控、辅助系统、仪控(含DCS系统)、油漆、保温(含保温棉)等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

本项目采用EPC形式,投标人对本项目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移交等全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负有全部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五)华能黑龙江分公司肇东热力(2台58兆瓦)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2.1项目概况: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隶属于央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归华能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管理,注册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坐落于肇东市太平路八委,现有正式员工51人,社会化用工119人。截至2024年初,已建成58MW(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四台,29MW往复炉排炉两台,建成供热主管线95千米,换热站127座,供热面积1280万平米,管网已覆盖整个肇东城区。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4台58MW(80t/h)燃煤锅炉均在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内,由于肇东市政府计划于2025年新建一台116MW锅炉,可替代2台58MW锅炉热源,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计划对2台58MW(80t/h)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另外2台58MW锅炉不改造。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台58MW(80t/h,3#和4#锅炉)锅炉现有脱硝工艺是SNCR,脱硫工艺是炉内喷钙,除尘工艺是布袋除尘器。现阶段执行的环保标准为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根据2023年10月到2024年4月CEMS日排放监测数据可知,经过现有环保措施后,目前烟尘排放≤26mg/m3,SO2≤200mg/m3,NOx≤200mg/m3(9%O2)。

2022年,肇东热力公司2台58MW供热锅炉开展了脱硫脱硝改造工作,根据煤质报告,计算得出SO2原始排放浓度约为365mg/Nm3(标态、干基、9%O2),经现场测试NOx原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2mg/Nm3(标态、干基、9%O2)。因本年度硫、氮排放数值较低,用作本次超低改造的排放边界数值势必影响锅炉适应煤种能力,影响供热安全。因此本工程参照2022年环保改造可研数据做方案,将SO2和NOx排放边界值设为400mg/Nm3。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

2.3规模:2台58MW循环流化床锅炉。

2.4 实施地点: 本改造项目建设在肇东热力热源厂内。

2.5工期:项目总工期6个月(不含现场施工技术支持和服务),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交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2025年9月20日前具备投运条件。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包括锅炉本体低氮改造、拆改工程、土建工程、风机、除尘器、SNCR脱硝系统,脱硫系统,气力输灰、电控、辅助系统、仪控(含DCS系统)、油漆、保温(含保温棉)等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

本项目采用EPC形式,投标人对本项目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移交等全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负有全部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额定蒸发量22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改造EPC工程合同业绩。

(2)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额定蒸发量22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改造EPC工程合同业绩。

备注:1.如一份业绩中同时包含上述两项内容,则分别计入上述两项有效业绩中。2.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锅炉型式、容量、台数、合同范围、签字盖章及签字时间页等关键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需在四个电厂中分别选派不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均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23日9:00起至2025年2月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电业路40号

联系人:李羿澎

电话:158*****60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东郊12公里处

联系人:郭先生(商务)、田先生(技术)

电话:139*****006(商务)、158*****996(技术)

招标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热电厂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扎兰屯市钢铁大街1号

联系人:李女士(商务)、刘先生(技术)

电话:151*****787(商务)、150*****343(技术)

招标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23层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hn_szh@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08

电子邮件:pf_f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黑龙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超低排放 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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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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