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达到报废条件农业机械的公告
关于注销达到报废条件农业机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将下列38台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予以报废,相关牌证予以注销(附名单),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自公告之日起作废。请有关农机所有权人、使用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涉及公告注销的农机不得上路行驶,继续上路行驶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农机所有人、使用人自行承担(联系人:杨学柱,联系电话:0310-*******)。
特此公告。
附:农业机械注销报废名单
武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3日
农业机械注销报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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