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姜眉路以南保障性住房小区外供热工程2招标公告

城区姜眉路以南保障性住房小区外供热工程2招标公告

太白县城区姜眉路以南保障性住房小区外供热工程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县城区姜眉路以南保障住房小区外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市发改投资发[2015]341号)批复立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太白县城区姜眉路以南保障性住房小区外供热工程

3、建设地点:县城龟川河以北水岸花城小区。

4、工程规模:新建热换站1座,安装锅炉4台,室外热力管网。

5、投资金额:900万元。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申请人资格要求:

工程施工:申请人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投标资格;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9、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在太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建局二楼)报名。

10、报名须携带资料:

施工单位:报名时委托人本人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B证、投标手册(针对宝鸡地区)、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及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1、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具体执行宝市建招字(2011)12号文件及宝市建规发(2010)88号文,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以确定合格申请人。

13、招标人:太白县南滩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3*****888

14、招标代理机构:宝鸡市珠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电话:157*****0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热工程 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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